各县(区)民政局,市殡仪馆、市青山公墓管理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殡葬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17﹞183号)的要求,推动我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市有序开展,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殡葬基本服务保障体系,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底前,试点地区要实现遗体接运、存放(冷藏)、火化、低价位骨灰盒提供、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全免费。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安放(葬)骨灰实现低价有偿服务或无偿服务。农村散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火化率得到明显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实现全面普及。以“互联网+殡葬服务”为主体的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政府各部门权责清晰,殡葬监管和执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制度创制。建立县(区)人民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的部门联合协作的殡葬联席会议制度,压实部门职责,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火化率偏低、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葬奖补面窄、散埋乱葬现象蔓延、殡葬服务市场混乱、公益性公墓违规经营、公墓服务价格虚高、经营性公墓墓位售罄后社会风险增大以及殡葬管理滞后、执法力度薄弱等难点问题。把握此次殡葬改革机遇,抓住党员干部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制定一批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约束性强的政策制度。建立县、乡镇、村社三级联动及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殡葬制度。
(二)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根据本县地形、人口分布、民族分布、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会同发改、国土、规划、林业等部门编制本辖区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对现有的殡葬服务设施进行整合、升级改造,对人口较多、殡葬需求大的乡(镇)、村(社)现有殡葬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或新建一批相应的殡葬设施。坚持公墓适度发展的总体规划原则,引导经营性公墓立足现有规模,向可循环使用的节地生态、立体式骨灰处理方式转移。免除遗体接运、存放(冷藏)、火化、骨灰盒提供(200元以内)、骨灰寄存(一年内)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墓位、墓穴、格位实行低偿或无偿提供,经营性公墓按规划墓穴总数的30%修建壁墓、地宫等节地生态骨灰安放格位,以低成本向公民提供服务。
(三)创建新管理服务模式。探索建立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管理模式,加强遗体火化炉、礼仪服务、骨灰存放和安葬(放)、祭祀等环节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殡葬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在服务公开公示、单位项目招投标、财务管理殡葬证件管理等方面,形成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利用国企融资平台采取PPP模式,以合资合营且政府主导地位的方式兴建殡葬设施,解决政府财力投入不足的问题。
(四)强化监督执法力度。明确公安、发改、国土、林业等部门在具体殡葬活动涉及土地、林地、市场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查处、收费行为监督检查等领域的职责,并建立实施绩效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治理散埋乱葬问题。探索建立一批农村公益性墓地,向当地居民提供低价服务。现阶段暂不具备建设公益性墓地的乡镇,要分片指定区域,相对集中安葬。
(六)深化移风易俗改革。抓住春节、清明、中元节等重要时段,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网上寄哀思、鲜花祭祀等绿色祭祀理念,会同环保部门整治殡葬服务场所燃放鞭炮、焚烧纸钱和丧葬用品等行为。发挥村(社)、社会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媒体等作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公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理念。
(七)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探索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政策措施,有效推进节地生态葬的可持续化,重拳惩治修大墓、立大碑的问题。严格管理和监督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墓葬方式,积极推动树葬花葬草葬和立体式公墓(格)位安葬安放方式,对土葬改革区倡导不留坟头或限制坟头面积、高度,不得用石材包坟。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8年1月-2018年3月)。要根据《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四川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立足火化率偏低,基本殡葬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还处于较低水平等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要结合试点地区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要求,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明确单位职责和工作步骤,保障和落实试点工作经费。实施细则经县(区)政府批准后报市民政局。
(二)组织试点(2018年3月-2019年8月)。试点方案明确后,要迅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实施试点工作并抓好任务落实。
(三)考核评估总结。在2020年10月底完成试点任务,市局将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纳入对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民政厅将按照民政部的部署组织考核评估对试点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地区,实施表彰鼓励向全国、全省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试点工作结束后,省民政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在2035年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达到四川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公益化、均等化、普惠化的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把试点工作作为党委政府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切实履行党委政府在殡葬事业发展中承担的主体责任。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亲自挂帅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或利用现有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统筹领导试点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掌握试点进展,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定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二)加强财力保障。民政厅将在每年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和省级福彩资金公益金分配上,对试点地区给予大力支持和优先保障。试点地区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人员、经费等方面的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这个平台,加强部门联动、密切协作,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工作会商机制。
其他县区民政局,市殡仪馆、市青山公墓及其他公墓要结合自身实际,参照试点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工作。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