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发布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9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25元/月。
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1027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13元/月。
本标准从2023年7月起执行,请各县(区)人民政府据此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攀枝花调查队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