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

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时间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5-05-28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
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