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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攀枝花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社会工作人才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增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发展,进一步激发社会工作人才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的活力,根据《“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四川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四川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攀枝花市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结合我市社会工作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我市聚焦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切实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了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重要作用。

  截至2022年8月,全市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740名,其中,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有528名,成为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力量之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推动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在民政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等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17个民政事业单位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占全市民政事业单位总数的89%,各社区均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社会工作人才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攀枝花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从2018年起至2027年,每3年遴选一批社会工作人才,目前2名社会工作人才被纳入“攀枝花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给予2万元/人的专项培养资金支持。提高社会工作者职业津贴,按照100、300、5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初级、中级、高级社区专职社会工作者职业津贴,增加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主体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储备。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孵化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2个,建成县(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5个,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工站(室)94个,初步构建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与此同时,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问题。一是氛围还不够浓。群众对社会工作知晓度较低,各行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重视程度参差不齐。二是人才还不够专。现有社工人才总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高层次社工人才严重不足,职业化水平还不高,全市每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通过率低于全省水平。三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业能力不足。现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不够充分,资源较单一,缺乏枢纽型机构,持续发展能力较为缺乏。四是资源整合力度不足。未在部门(单位)预算中稳定安排经费,各部门购买服务资源较为零碎,整合不足。五是保障还不够强。职业激励不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缺乏向上流动机制,职业发展空间有限,普遍存在社工领域人员待遇偏低、流失率大等问题。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期间要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得到更好满足”“治理效能显著增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新时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前所未有。

  新要求: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愈发需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支撑。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支持广大社工、义工和志愿者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这既为社会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对社会工作服务党的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提出了新要求。

  新期待: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强,对社会工作服务有了新期待。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强调“人”的感受,人民群众除对物质生活有更高要求外,还追求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表现出更强烈的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通过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满足儿童生存、健康、就学、游戏的需要,并促进儿童生理、心理全面发展、素质发展;满足青年就业、婚恋、社交的需要,并促进青年提升自身能力、承担社会责任、实现自我价值;满足老年人经济、健康、宜居的需要,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满足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并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和居民骨干,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协商、社区融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广泛、更加多元,更为需要专业的、有温度的社会工作服务。这些既是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初心,更是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动力。

  新需要:基层社会治理由“管理”转向“善治”,需要更加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我国从中央、省(市、自治区)、市(州、地区)、县(市、区)到乡镇,实行分级行政管理体制,在村(社区)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自治的有效衔接、顺畅接转,消除行政管理模式向城乡社区惯性传导,避免过多采用自上而下方式处理基层事务,导致加重政府负担、挫伤基层干部群众自治积极性、降低基层社会治理实效性,是基层社会治理由“管理”顺利转向“善治”必须破解的重要问题。社会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专业方法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助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能够有效回应基层社会治理新需要。

  新力量:助力乡村振兴,需要建设一支“带不走、不会走”的本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乡村地广人稀,资源丰富但人才匮乏,留守的老幼妇孺更加需要社会关心关爱,产业的发展壮大更加需要专业指导和资源支持,饭后的文化生活更加需要丰富的社会服务,乡村的有效治理更加需要本地人才献智出力。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激发人的潜能、促进内源发展的专业方法,秉承“助人自助”理念,注重支持式、发展式、赋能式服务,在乡村开展关爱服务、助力产业发展的同时,也注重孵化培育本地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广袤乡村打造一支本土化、社会化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激励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专业精通、作风务实、充满情怀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作用,为加快建设川西南滇西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撑和治理保障。

  (二)基本原则。

  党管人才、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社会工作发展的决策部署,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坚持整体规划、分步推进、重点突破,通过政策倾斜、资金引导、试点示范等措施,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妥推进不同地区和不同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市社会工作事业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

  立足基层、服务群众。坚持以用为本,以职业化为导向,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规范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精细化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注重专业、展现特色。以社会工作专业发展为第一要务,加强专业理论研究,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开展专业有效服务,切实展现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服务特色,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专业化、组织化水平。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履行政府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宏观规划、政策引导、标准规范、法制保障、资金支持、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源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基本完善,专业人才队伍持续壮大、结构得到优化、素质有效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量、结构、质量基本适应社会工作发展需要。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全面覆盖,有力支持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助力构建群众需求专业化回应、综合服务一站式供给、治理主体多元化培育、社会问题高效率化解的社会工作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社会工作社会氛围比较浓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认同感得到提升。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目标值

  

指标类型

  

1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总量

  

2100人

  

约束性

  

2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全市户籍总人口数

  

1.7‰

  

约束性

  

3

  

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

  

≥750人

  

预期性

  

4

  

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中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数

  

35%

  

预期性

  

5

  

城市社区平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2名/社区

  

约束性

  

6

  

农村社区平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1名/社区

  

约束性

  

7

  

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400人

  

约束性

  

8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300人

  

约束性

  

9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党建覆盖率

  

100%

  

约束性

  

10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覆盖率

  

100%

  

约束性

  

 

       三、人才培养

  (一)持续强化党建引领。

  坚持以党的思想、路线、方针引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意见,强化党委领导下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党建工作,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无正式党员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由承担其党建工作管理职责的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者指定1个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的社会组织,就近带动其开展党的工作。推动游离于党组织外的党员全部纳入组织有效管理,力争实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党建覆盖率100%。积极推进社会工作者党性教育,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社会工作队伍。做好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优入党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社会工作者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

  以地区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核心,健全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教育、职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体系。加强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培养,有计划地对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对下派基层锻炼的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毕业生,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普及培训。积极开展考前培训,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激励措施,鼓励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统筹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项目实施与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通过吸纳高校毕业生到社工站点工作,带动提升县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贯彻落实四川省“天府社会工作人才万人培养工程”,推动实现社工人才数量有效提升。

  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落实好“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的规定。

  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作风建设,促进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要求,培养扎根基层、注重实践、积极进取、甘于奉献、诚信友爱的良好作风。

  (三)细化实务能力培养。

  探索建立攀枝花市社会工作实务能力培训机制,持续开展社会工作实务能力培训。按照社会工作实务领域,根据社会需求,分类开展社会工作实务能力培训,重点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救助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等领域实务能力培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工作方向,开展社会工作专题能力培训,重点开展社区治理、乡村振兴、儿童保护、养老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专题能力培训,提升社会工作人才参与重点工作的业务能力。

  (四)探索培养领军人才。

  依托“攀枝花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中“情满金沙”康养优才遴选,选拔一批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带动本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培养一批在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创新能力的专门性人才。积极培育本土实务督导队伍。

  (五)丰富人才培育资源。

  积极扩展渠道,多种途径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力争本地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课程,广泛与“中圈”“外圈”高校开展合作,实施引进来、走出来战略,邀请专家来攀开展培训,吸引社会工作人才赴攀创业就业。探索定向培育机制,将本土社工人才输送到“中圈”“外圈”高校接受专业培养。鼓励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与“中圈”“外圈”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通过广泛交流合作,提升本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

  (六)加强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社会救助对象需求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加强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对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开展社会工作理念、知识普及。力争到2025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广泛参与社会救助,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普遍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开展社会救助,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的可及性明显提升、受益人群显著扩大,专业作用和服务效果不断增强。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到2025年,供养老人超过100名的养老服务机构,至少设置1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不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老年人超过1千名的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在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儿童关爱服务等领域,广泛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推动基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队伍社会工作能力提升,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参与社工考试培训率达100%;强化儿童福利机构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成一只不少于300人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加强社区治理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区工作者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培训,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给予职业津贴。力争到2023年,每个城市社区持证社区工作者不少于2名,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持证全覆盖。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法进入社区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加强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社会工作者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更多向社区治理倾斜,引导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更多向社区治理聚集。丰富社区治理领域社会工作内涵、载体,助力社区治理展现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

  加强救灾防灾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完善灾害社会工作政策制度,加强灾害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加大灾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培养力度,提升灾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加强精神康复、学校、医务、社区矫正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加强精神康复、学校、医务、公共卫生、社区矫正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大力发展相关领域社会工作,广泛推动素质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犯罪预防、禁毒防艾、卫生健康等方面的社会工作服务,推动社会工作由民政领域拓展到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领域,由特殊困难人群延伸到有需要的全部人群。

  四、优化用才平台

  (一)完善人才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牵头抓总,组织部门、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信访、应急管理、退役军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常态化社会工作发展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合力。

  (二)加强专业岗位开发。

  推动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有效聚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将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为评估公益类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促进社会组织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推动村(居)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广泛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推动事业单位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妇女儿童援助机构、社会救助服务和管理机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要全覆盖设置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支持学校、医院、人口服务机构等单位积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畴。

  推动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加大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力度。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积极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升社会服务专业化水平。鼓励人民团体中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社会服务的相关岗位,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三)探索实施“五社联动”。

  加大社区社会工作者培育培养力度,不断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力争到2025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依托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抓好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发展社区志愿服务,推动城乡社区平均登记1支以上志愿服务队伍。充分整合社会公益慈善资源,探索建立社区慈善基金,探索推进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发展,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四)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推进乡村发展性社会工作,加强乡镇社工站建设,鼓励社会工作人才进入农村提供专业服务,大力培育农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大乡村振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村干部、年轻党员、村民骨干等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各类教育培训。聚焦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三留守”问题,加强社会工作关爱服务,有效改善其物质和精神生活。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乡风文明、移风易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构建积极健康、生动活泼的乡村文化。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助力乡村治理,着力营造邻里互助、团结和谐的乡村共同体。到202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覆盖率提升,形成专业社工作用增强、农村社区活力激发、社区治理效能提升的良好局面。

  (五)助力城乡结合部社区融合发展。

  着眼城乡结合部社区“基础设施差、居民结构复杂、治安状况不佳、兼具城乡两方面特征”的特点,重点围绕树立社区共同体意识、优化社区服务保障、改善社区生活环境等,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介入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治理。着力强化关爱服务,围绕城乡结合部社区原住民、搬迁群众、外来务工人员等杂居人群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助力化解社区矛盾纠纷,不断提升居民归属感、认同感。着力强化多元治理,挖掘、孵化社区公共精神,发现、整合一批“双报到”党员、小区物业负责人、两新组织人员、社区党员、热心居民等社区治理骨干,孵化不同功能的志愿服务队,联合城管、交通等部门下沉力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着力强化资源链接,助力解决城乡结合部社区路面破旧、管线老旧等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和公共活动场所、文化健身器材等服务设施缺乏问题,补齐城乡结合部社区建设短板。

  五、服务体系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三年试点引领、两年扩面延伸”的思路,以省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为契机,构建“市级支持中心—县(区)级社工总站—乡镇(街道)社工站—村(社区)社工室”四级社工服务体系,大力培养本土社会工作人才,培育扶持扎根基层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形成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力量和服务网络,推进“五社联动”发展。2022年底,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全覆盖,力争到“十四五”末,以基层社工站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更加壮大,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高,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更加完善,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社会工作的作用得到更加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地位得到普遍认可。

  (二)构建方式。

  省级资金奖补带动运行一批。承担省级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任务的县(区),采取“省市奖补为引导、县(区)级投入为主体”的方式,在试点期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运行县级社会工作服务总站、3-5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含省级试点)、5-8个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

  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形成一批。承担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任务的县(区),结合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在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尤其是“三社联动”机制创新试点、社会组织参与型社区建设试点的乡镇(街道)、社区,依托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形成一批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有效提升社区治理及服务质效。

  依托民政服务机构布局一批。依托新建的养老服务综合体等民政服务机构,引入或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充实社会救助、儿童关爱、社区治理等服务内容,整合实施殡葬服务进社区试点,推动移风易俗,建设运行社会工作服务站,构建养老、助残、扶幼、济弱、帮困的社会工作综合服务形态。

  县(区)整合部门资源自建一批。鼓励各县(区)努力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统筹协调机制,整合民政、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资源,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带动运行一批社会工作服务站点。

  利用现有场所资源赋能一批。鼓励县(区)充分利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资源设施,联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两委”成员、志愿者,开展片区化、专业化社会服务,形成一批社会工作服务站点。

  (三)服务内容。

  收集群众需求。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发现、收集、梳理居民群众需求,建立需求清单,开展项目设计,实施供需对接。

  链接社会资源。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链接和引入辖区内外各方面政策、人才、资金、物资、服务等资源,最大限度回应居民需求、服务社区群众。

  提供救助服务。为低保、特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开展老幼关爱。实施老人巡访评估、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服务;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开展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服务。

  加强社区治理。充实社区服务内容,丰富社区治理场景,提升社区治理服务的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党员积极分子、楼栋长等,形成“一核多元”的社区治理主体;统筹实施政府有关部门购买的相关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开展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

  助推产业发展。充分挖掘、整理社区文化、特产等资源优势,实施项目策划,综合社区内外力量,充分发动居民参与,积极发展社区特色产业,推动社区有效发展。

    (四)体系特色。

  社会化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坚持“养事不养人”,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依托,引入有相应经验和能力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营。

  专业化服务。立足为社区群众提供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每个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的专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为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妇女儿童、弱势人群和其他有服务需求的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亲民化运营。驻站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秉持“助人自助”理念,采取请入站、进家门等多种方式为群众提供面对面、个性化服务,帮助有需求的个人、群体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切实提升为民服务精细化水平,助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本地化发展。以社会工作服务力量本地化为方向,优先培育本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本地没有适合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以走“先引进后本地”的路子,积极引入外地高水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逐步让其服务理念、服务手段、服务机制在本地生根发芽,加快培育本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降低运行成本,最终让本地社会工作力量全面承担相关社会工作服务。

  六、优化环境

  (一)构建职业薪酬体系。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体工资水平,建立完善与社会工作服务专业水平相对应的职级薪酬体系和薪酬指导标准,切实保障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适当提高专业性强、职业风险高的社会救助、精神卫生、禁毒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卫生健康、纠纷调解、残障康复、应急处置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编制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预算时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核算依据。按照资格与岗位挂钩、岗位与薪酬挂钩的原则,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单位,参考当地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平均薪酬水平;对于事业单位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按照所聘岗位兑现工作待遇,对通过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的,鼓励用人单位适当提高工资待遇;对于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所在单位合理确定薪酬水平。推动各级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二)创新激励服务工作。

  建立健全以党委、政府奖励为导向,以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为主体,符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特点的表扬奖励机制。依托“攀枝花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选拔一批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服务案例评选,建立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政府优先予以购买。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建立社会工作发展专项基金,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扬奖励工作。培育引进社会工作研究人才,积极探索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成果转化机制,总结推广各类创新理论模式和本土化实务方法。推动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各级人才计划,积极创造条件,为优秀人才提供子女就学、人才公寓(单位租赁住房)、就医、文化及社交等配套服务。建立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信用监管机制。

  七、组织保障

  (一)健全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列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组织部门要做好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强化工作力量,抓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有关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和组织要推进本业务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

  (二)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开发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分级分类人才资助体系,加大重点区域投入,保障人才发展重大项目实施。逐步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街道办事处分层次、分领域按需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机制,推动各购买主体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费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做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专业评估,推动社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优化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流程,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购买服务合同可适当延长履行期限。

  (三)加强宣传总结。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宣传,切实提高专业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认知度与认可度,营造重视社会工作发展、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关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地区和单位创建活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的全面落实,推动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7日

审核: 阙清朋   责任编辑: 瞿华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