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12-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养老机构持续正常运转的建议》(第1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制度,规避风险”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养老事业及养老服务业规范有序发展,为了支持养老机构持续正常运转,化解因“意外伤害”等事件带给养老机构责任和老年人意外风险。2016年4月,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锦泰财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中心支公司关于开展保险人群试点的请示》,原则同意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中心支公司提出的“养老机构责任险”和“政府公众责任险”实施方案。
攀枝花市民政局与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中心支公司就“养老机构责任险”的基本条款和特约条款进行多次协商、修改完善,并征求了律师的意见,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特别约定》。市民政局于2016年下发《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我市公办、民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服务场所参加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告知书》(攀民政〔2016〕118号)、《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我市公办民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服务场所参加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补充通知》(攀民政〔2016〕105号),明确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险种,期限、投保方式、资金的支付和结算。采取公办养老机构的投保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全额承担,民办养老机构投保资金由市(县、区)级财政承担 50%、各养老机构自行承担 50%的政府补助方式。
二、关于“出台《养老机构人员意外伤害处理办法》”的建议
政府考虑到入住养老机构人员,在发生意外事故后,机构和入住老人双方责任难以划分,为确保鼓励养老机构积极购买机构责任险,《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我市公办民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服务场所参加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补充通知》(攀民政〔2016〕105号)明确规定,公办养老机构购买养老机构责任险的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民办养老机构购买养老机构责任险的保费政府和机构各承担50%。要求已经许可的养老机构均要购买养老机构责任险。
入住养老机构内的老人在发生意外事故后,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使养老机构做到有法可依,健康发展。
三、关于“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积极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积极争取,我市成为四川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区。目前正在制定《攀枝花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方案将从“扩大人才培养供给、加强养老服务人才规范化管理、提高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开展工作,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社会舆论宣传”等方面保障人才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对我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整体水平将会有很大的提高。
(二)在攀枝花国际康养学院增设老年人护理专业,降低入学门槛,扩大招生范围。
依托攀枝花国际康养学院培养和造就一批从事康养及养老服务人才,为养老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虽然攀枝花国际康养学院尚未开设老年人护理专业,但学校已向省教育厅申报养老护理专业。因增设专业从申报到批复要经过一定的流程,为了满足我市养老护理人才培养的需要,学校拟降低入学门槛,扩大招生范围开展一些养老照护和家政方面的培训。同时,康养学院拟针对有需求的养老机构开展定岗培训,为养老机构培训养老护理人才。政府也将鼓励各养老机构积极到康养学校进行人才选拔,并与学校和学员签定定岗培训协议等。
(三)加强对已就业学员工作情况的持续跟踪,并对养老机构是否按照《劳动法》履行责任进行监督检查,解决学员的后顾之忧。
根据康养学院和各养老机构提供的信息,从学校毕业就到养老机构任职的学员很少,各养老机构对年轻护工需求很大,但有很多年轻学员不愿意到养老机构从事护理工作,就目前来看各养老机构护工的年龄普遍偏大。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在日常的工作检查中,我们也将对养老构从业人员的用工合同进行检查,切实保障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解决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四、关于“加大对养老机构的经费保障”的建议
截至目前,我市对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并已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均给予了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对持续运营达三个月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收住老人的情况给予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并且,政府将根据养老机构收入老人情况持续不断地补助运营经费。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