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度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 发布时间:2022-02-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度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一)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职能简介 4
(二)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重点工作 4
二、机构设置情况 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6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9
(一)机关运行经费 9
(二)政府采购情况 9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9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9
十一、名词解释 9
十二、附件-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预算公开表 ...........11
(一)表1. 单位收支总表 11
(二)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11
(三)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11
(四)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1
(五)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11
(六)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11
(七)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1
(八)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1
(九)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
(十)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
(十一)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
(十二)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1
(十三)表6.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
(十四)表7.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职能简介。
我单位的主要职能是承担城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或赡养人)人员的供养、护理、医疗、康复和社会化养老服务等工作。
(二)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重点工作。
1.强化党建工作,提升支部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坚持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摆在首位,做好党员队伍的党性教育,着力打造一支思想忠诚、业务素质高、使命感及责任感兼具的党员队伍,切实提升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分级细化责任,规范制度建设,扎实构建拒腐防变的保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预防和治理违纪违规行为落到实处。
2.加强队伍建设,构建专业优秀养老护理员队伍。
在思想上要不断锤炼政治品格,工作中不断提升岗位技能,生活上强化作风,切实提高职工队伍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升职工队伍面对复杂局面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一支肯干事、干实事的专业队伍。
3.做好重点工作,全面提升为老服务工作。
2022年,养老服务仍是我们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以老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探索工作新思路、新办法,把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生命质量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切实提高养老服务水平,让院内老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4.积极创新探索,构建综合性养老服务模式。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室外公共区域绿化美化工作和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二是搭建以机构运营为资源支撑,以社区养老为桥梁载体,以居家服务为补充的综合养老服务平台,进一步学习借鉴先进地区、行业标杆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注重坚持科学性和可行性并举,结合我院职能职责,形成机构照护、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和就餐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格局。三是按照省民政厅的相关要求做好市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5.做好疫情防控、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卫生、档案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属于攀枝花市民政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393.2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393.2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6万元。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393.2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68.47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经费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收入预算39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3.25万元,占100%;主要为:事业单位离退休3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39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306.57万元、住房公积金32.4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支出预算39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25万元,占100%;主要为:事业单位离退休3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39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306.57万元、住房公积金32.4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3.2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393.2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3.2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68.47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经费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79万元,占91.75%;住房保障支出32.46万元,占8.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30.8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3.3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支出(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2年预算数为306.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2.4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3.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0.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3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单位来院检查指导工作及相关市(州)单位学习交流工作。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院日常工作、以及供养老人的医疗、外出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攀枝花市社会福利院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行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