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4-09-03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6-0011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4-09-03
  • 发布日期:2014-09-03
  • 文  号:攀民政办〔2014〕6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钒钛产业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实现村(居) 民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推行村(居)民自治、依法治村(社区)的有效载体,是依法治市在基层的集中体现。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社会风气好转,提升了城乡治理水平。当前,全市上下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为了把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引向深入,现就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  各县( 区)要按照攀法组办〔2014〕13号文件要求,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开展督促指导,大力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

      二要注重内容实效。各县( 区)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过程中,注重实效,要发挥村(居)民主体地位的作用,广泛征求辖区内村(居) 民的意见和建议,突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保证“一村(社区)一策”和“易记、易懂、易行”。

        三要按时保质完成 ·  各县( 区)要以9 月底前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完善和统一上墙为时间节点,以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点为突破 口,倒排工作计划,加快工作进程,确保整个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要强化督导检查。 市民政局将会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组织、宣传、司法等部门,不定期到村(社区)进行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挖掘典型,确保将依法治市的要求贯穿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落实到基层,深入到村(居) 民心中。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学习推广“ 中江经验”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14 年 9 月 3 日

   

  附件:

  川民发〔2014〕90 号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学习推广“中江经验”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

  

       近年来,德阳市把规范完善村规民约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村民自治、落实依法治省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深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所形成的“ 中江经验”,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东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全省学习推广“ 中江经验”,进一步加快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完善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意义

  当前,全省上下正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和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四川建设,各地要紧紧抓住村(居)委会换届刚完成的有利时机,把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基层深入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载体、作为法律进乡村(社区)的重要抓手,充分认识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借鉴“中江经验”,把依法治省与依法治村(社区)有机衔接起来,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中江经验”的基本内容

中江县在推进基层治理中创造和推行了“强化领导监督、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起草、反复征求意见、依法表决备案、认真组织实施” 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六步工作法”,有力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监督,着力增强工作的有序性。中江县加强县、乡(镇)、村三级党组织对村规民约制定实施全过程的领导,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依法治省的要求在基层得到落实;始终坚持政府主导,民政、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共同督导;各乡镇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乡镇班子成员包片、联村干部包村,指导和督促各村按程序推进工作;各村成立村规民约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计划和实施。

  2.广泛宣传动员,着力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中江县把制定村规民约的关键放在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上。各级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通过召开工作动员会、培训会、村民会议和新闻、广播、标语、村务公开、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和培训指导,使制定村规民约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家喻户晓,广泛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了“我制定,我签字,我承诺,我执行” 的良好氛围。

  3.精心组织起草,着力增强村规民约的针对性。各村成立专门起草班子,拟定村规民约初稿。起草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结合本村实际,围绕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规则和村民道德的基本要求,紧紧抓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安全、公共基础设施、移风易俗、树立新风正气、公共道德、家庭美德、公益事业办理、集体资产处置等重要事务和热点问题,突出村规民约的特色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一村一策”,“易记、易懂、易行”。

  4.反复征求意见,着力增强村规民约的民主性。村规民约初稿形成后,村委会进行公示、印发或通过广播、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村民并组织广泛讨论;镇村干部下地头、进院坝,深入开展调研,广泛收集意见,回应村民诉求,协调各方利益。几上几下、反复修改和征求群众意见后,形成村规民约草案初稿,报乡镇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形成草案。

  5.依法表决备案,着力增强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各村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对草案进行讨论、表决。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由本村过半数十八周岁以上公民或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并经参加表决人员过半数同意方予以通过。村规民约表决通过后,依法报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对审查合格的村规民约出具准予备案通知书,各村将备案后的村规民约张榜公布,保证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6.认真组织实施,着力增强村规民约的实效性。一是各级党组织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村组党员带头执行村规民约,起好示范作用。二是村委会认真组织宣传和实施,通过广播、短信、张榜、编印微故事、口袋书、纳入乡村儿童教材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村民入脑入心,增强执行的自觉性。三是加大宣传和监督。通过村民会议、院坝会议、民主评议,开展文明户、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评选等活动,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规定的村民予以批评并督促纠正,增强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二)几点经验

  1.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村规民约能否制定好、落实好,村民的参与和支持是关键。中江县把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变成发扬民主的过程、普法教育的过程、依法治理的过程。既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发挥了人民群众主体作用,集中了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又使人民群众在学法、用法、敬法、守法的过程中增强了法治观念,实现了自我管理,是依法治省工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的具体体现。

  2.充分发挥村委会的引领推动作用。中江县充分利用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良机推动村规民约的制定,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致富带富能力进一步增强,在村规民约的准备筹划、宣传动员、起草制定、组织实施的全过程都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有力保证了村规民约的顺利制定和执行。

  3.充分发挥法制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中江县在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坚持以村民自治法律法规为依据,使村规民约制定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做到“ 三符合”,即制订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条文内容符合法律规范,公布实施符合法治精神,保证了村规民约制定实施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4.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中江县在村规民约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把制定和实施村规民约工作作为党政“精细管理” 的重要内容,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全面推广。始终坚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部门统筹推进、共同督导。乡镇党政和村级党组织强化指导、认真实施,把好村规民约起草关、审查关,确保依法治省的要求贯穿在村规民约中,落实到基层。

  三、切实把握工作中的几个关键环节

 当前,各地要紧紧抓住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刚刚结束的有利时机,以“中江经验”为参照,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过程作为发扬民主、充分协商和向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的过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一是把立足点放在填补法律空白上,重点规范法律不予调整或调整不到的行为,重在把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具体化、规范化。二是紧紧抓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安全、公共基础设施、移风易俗、树立新风正气、公共道德、家庭美德、公益事业办理、集体资产处置等重要事务和热点问题,突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特色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一村(社区)一策”, “易记、易懂、易行”。三是保障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无论采取“ 自上而下”,还是“ 自下而上” 的做法,都要将人民群众视为村民自治的主体。各地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过程中,要广泛征求辖区内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 三符合”,即制订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条文内容符合法律规范、公布实施符合法治精神,认真把好村规民约起草关、审查关,确保依法治省的要求贯穿在村规民约中,落实到基层。

  四、加强组织领导

  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涉及众多部门的重要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揽总的作用, 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加强与组织、宣传、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进。要把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把学习推广“ 中江经验”作为今年民政部门贯彻落实依法治省纲要的重要抓手,集中 3—5 个月时间,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迅速在本地掀起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高潮,省民政厅将在 7 月上旬召开现场观摩会强力推进,确保 2014 年 10 月底前全省全面完成该项任务。要配合有关部门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度完善工作纳入“ 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考核验收的重要,为乡村制定村规民约和社区制定居民公约提供法律服务。

审核: 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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