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时间:2023-12-25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攀枝花市民政局申请获取相关的民政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攀枝花市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53

    办公时间:830-120015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2-3362262

    传真号码:0812-3362381

    邮政编码:617000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从本机关网站(http://mzj.panzhihua.gov.cn/)下载或向本机关申请领取《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的填写要求

     申请表应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1.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的予以受理,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监督和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攀枝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