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攀枝花市阳光康养服务中心有关变更登记的批复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攀枝花市阳光康养服务中心有关变更登记的批复
攀枝花市阳光康养服务中心:
贵单位报送住所变更材料收悉。经审查,贵单位住所变更申请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贵单位住所由“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430号”变更为“攀枝花市东区南山东街2号”,准予变更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10400068992763F)。
变更登记后,贵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