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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准予攀枝花心灵绿洲精康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4-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民政局

关于准予攀枝花心灵绿洲精康服务中心

成立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徐若兰、王昭丹举办者:

你们申请的攀枝花心灵绿洲精康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攀枝花心灵绿洲精康服务中心成立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攀枝花心灵绿洲精康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攀枝花市民政局攀枝花心灵绿洲精康服务中心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凭《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到公安机关授权机构刻制印章到开户银行将验资账户变更为基本账户并将法定代表人和财务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报登记管理机关攀枝花市民政局备案

攀枝花心灵绿洲精康服务中心成立后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依照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担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社会责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道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持社会组织政治性社会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防范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安全风险社会风险在加强自身建设同时积极发挥社会组织能动性主动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助力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

攀枝花心灵绿洲精康服务中心在运行过程中,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如违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出现转移、套取、侵占、私分单位资产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情形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复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5425

审核: 姜雪   责任编辑: 张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