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6-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攀枝花市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攀枝花市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3817.4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1894.4万元,省级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1646万元,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77.042万元。
攀枝花市民政局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支持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项目范围,依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权责明确、分级负责,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的原则,重点支持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提升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服务项目。
二、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项目1328.4万元
1.安排资金380.8万元,用于仁和区中坝敬老院、大田敬老院、布德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项目,对238张床位进行改造,提升敬老院护理能力并优化特困老人居住环境。主要包括养老用房外观修复,空调安装,卫生间(含淋浴)改造,医疗室设置,护理型床位购置,楼梯、楼道亮化及园林绿化打造等方面。目前已支付仁和区中坝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项目资金48.14万元,该项目资金支付率26.86%。因大田敬老院、布德敬老院改造资金201.6万元于2024年年底下达,目前项目正在推进中,暂未形成支付。
2.安排资金176万元,用于米易县西部普威中心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对110张床位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包含养老用房外观修复,房间环境设施改造,护理型床位购置,消防设施完善,亮化楼梯、楼道及园林绿化打造等方面。目前已支付176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3.安排资金729.6万元,用于盐边县红格敬老院、永兴镇敬老院、渔门镇敬老院、惠民镇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对456张床位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包括房间环境设施改造,电梯加装,餐厅及老年人休闲活动场地改造等方面。目前已支付盐边县红格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资金142.52万元,该项目资金支付率74.23%。因永兴镇敬老院、渔门镇敬老院、惠民镇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资金537.6万元于2024年年底下达,目前项目正在推进中,暂未形成支付。
4.安排东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5万元,用于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设备配置。目前项目正在推进中,暂未形成支付。
5.安排西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6.5万元,用于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设备配置。目前项目正在推进中,暂未形成支付。
6.安排米易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6万元,用于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设备配置。目前项目正在推进中,暂未形成支付。
7.安排盐边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4.5万元,用于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设备配置。目前项目正在推进中,暂未形成支付。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258万元
1.安排市民政局攀枝花市“康辅工程”项目资金210万元,用于为攀枝花市户籍的困难残疾人和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 、社会福利院中的老人配置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康复辅具840件,已全部采购发放到位。目前已支付209.9785万元,资金支付率99.99%。
2.安排盐边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项目资金40万元,用于盐边县红格镇精神康复服务站、盐边县渔门镇精神康复服务站建设。2024年10月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确定盐边县红格镇中心卫生院和渔门镇中心卫生院为项目实施方。红格镇中心卫生院和渔门镇中心卫生院组织进行站点改造,并同步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目前已支付项目资金32.88万元,资金支付率82.2%。
3.安排市民政局攀枝花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员培训经费”项目资金8万元,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员培训。资金为2024年底下达,目前已完成培训方案制定,已于2025年5月29日至30日开展培训,资金暂未支付。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8万元
1.安排盐边县“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资金5万元,用于组织孤儿进行健康体检。目前已支付项目资金2.39万元,资金支付率47.8%。
2.安排米易县“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资金1万元,用于组织孤儿进行健康体检。目前已支付项目资金0.72万元,资金支付率72%。
3.安排米易县“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资金2万元,用于为年满18岁后的在读孤儿发放助学金。目前已支付项目资金2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300万元
1.安排市殡葬服务中心火化炉环保改造项目资金200万元,用于火化炉环保改造。2024年上半年收到中央福彩公益金100万元,因需要采购两套设备,上级再追加资金100万元,追加资金下达较晚,目前正在审核招投标文件,预计6月下旬挂网招标。资金暂未支付。
2.安排市殡葬服务中心资金100万元用于殡葬设施维修维护项目,因资金下拨较晚,项目目前正在开展设计工作,预计6月下旬完成项目设计后报财政评审。资金暂未支付。
三、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儿童福利类项目105万元
1.安排东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资金1.8万元,用于为年满18岁后的在读孤儿发放助学金。目前已支付项目资金0.3万元,资金支付率16.67%。
2.安排西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资金2.2万元,用于为年满18岁后的在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目前已支付项目资金0.88万元,资金支付率40%。
3.安排盐边县“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资金1万元,用于为年满18岁后的在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目前已支付项目资金0.6万元,资金支付率60%。
4.安排米易县“为你而来 相伴成长”儿童关爱保护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为米易县内3-17岁未成年人,重点是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开展“心灵桥梁”健康服务、“春帆”司法保护服务、“爱伴成长”特色服务、“‘未’爱赋能”儿童服务圈层力量能力提升、等特色服务。目前项目正在实施,已支付项目资金42.93万元,资金支付率42.93%。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60万元
安排米易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项目资金60万元,用于米易县普威镇精神康复服务站、米易县白马镇精神康复服务站,每个站点20万元。剩余20万元用于已建米易县攀莲镇河西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站、米易县丙谷镇观音阁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站的运营经费。目前项目正在实施,资金暂未支付。
(三) 社会公益类项目370万元
1.安排盐边县慈善事业高质量试点项目资金180万元,用于慈善镇街试点项目建设。已支付项目资金27.03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5.02%。
2.安排仁和区慈善社区试点项目资金90万元,用于仁和区慈善社区试点项目建设。已支付项目资金45.28万元,资金支付率为50.31%。
3.安排西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西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正在开展前期选址,暂未开工,资金暂未支付。
(四)老年人福利项目1111万元
1.安排米易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1000万元,用于开展智慧化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老年认知障碍筛查点,为老年人开展认知障碍筛查。目前项目正在制定招标文件,暂未支付资金。
2.安排米易县关爱服务包项目13万元,用于开展老年人教育助学补助,居家上门服务补助,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补助。暂未支付资金。
3.安排盐边县关爱服务包项目21万元,用于开展老年人教育助学补助,居家上门服务补助,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补助。暂未支付资金。
4.安排市级关爱服务包77万元,用于开展老年人教育助学补助,居家上门服务补助,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补助。暂未支付资金。
四、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项目
1.安排市民政局参加第五届中国(四川)国际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和第二届中国(四川)康复辅助器具博览会项目资金74.664万元,用于解决参加第五届中国(四川)国际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和第二届中国(四川)康复辅助器具博览会参展费用。已支付项目资金74.664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00%。
2.安排市民政局参加四川省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项目资金2.429万元,用于解决攀枝花市老年人代表队参加四川省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参赛项目费用。已支付项目资金2.2305万元,资金支付率为91.8%。
3.安排市民政局攀枝花市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资金1.5万元,用于解决攀枝花市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修订项目服务费用。项目未产生费用,资金未支付。
4.安排市社会福利院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资金5.5万元,用于市社会福利院安全隐患整改。已支付项目资金5.5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00%。
5.安排市社会福利院紧急呼叫系统采购项目资金20万元,用于市社会福利院安全隐患整改。截至目前项目未实施,资金支付率为0。
6.安排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太阳能系统改造项目资金20万元,用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太阳能系统改造。已支付资金19.8万元,资金支付率为99%。
7.安排市社会福利院环境打造项目资金20万元,用于市社会福利院环境打造。截至目前项目未实施,资金支付率为0。
8.安排市社会福利院后勤保障项目资金42万元,用于市社会福利院后勤保障。已支付项目资金30.6万元,资金支付率为72.9%。
9.安排东区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资金10.668万元 ,用于补助东区民办养老机构运营。已支付项目资金4.566万元,资金支付率为42.8%。
10.安排仁和区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资金3.969万元 ,用于补助仁和区民办养老机构运营。已支付项目资金0万元,资金支付率为0。
(二)儿童福利项目
1.安排“阳光童行”关爱险项目资金1.312万元,用于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留守儿童购买意外险。已支付项目资金1.048万元,资金支付率为79.9%。
2.安排东区“阳光童行·呵护花儿成长”困境儿童宜居改造项目资金5万元,用于困境儿童宜居改造。已支付项目资金5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00%。
3.安排西区“阳光童行·呵护花儿成长”困境儿童宜居改造项目资金5万元,用于困境儿童宜居改造。已支付项目资金4.92万元,资金支付率为98.4%。
4.安排仁和区“阳光童行·呵护花儿成长”困境儿童宜居改造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困境儿童宜居改造。已支付项目资金0万元,资金支付率为0。
(三)残疾人福利项目
1.安排东区“心灵绿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运营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运营服务。已支付项目资金0万元,资金支付率为0。
2.安排西区“心灵绿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运营项目资金5万元,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运营服务。已支付项目资金0万元,资金支付率为0。
3.安排仁和区“心灵绿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运营项目资金5万元,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运营服务。已支付项目资金0万元,资金支付率为0。
4.安排第三人民医院“心灵绿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运营项目资金20万元,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运营服务。已支付项目资金20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00%。
(四)社会公益项目
安排市民政局打造“慈善花城”品牌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1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 支出项目资金7.4万元,资金支付率为49.3%。
五、资金支付和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支付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底,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支付489.65万元,占资金总额度36.85%。其中老年人福利类支出346.66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26.09%;残疾人福利类支出137.88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53.44%;儿童福利类支出5.11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63.88%;社会公益类支出14.78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1.93%。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付66.39万元,占资金总额度15.26%。其中儿童福利类支出1.175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1.11%;社会公益类支出 0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0%。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75.729万元,预算执行率63.43%。
(二)项目取得的成果
1.实施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新增804张。已完成仁和区中坝敬老院、盐边县红格敬老院、米易县普威县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改造,改造床位342张;仁和区大田敬老院、布德敬老院,盐边县永兴敬老院、渔门敬老院、惠民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改造正在开展方案设计,拟改造床位462张。项目有效实施解决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农村公办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2.实施儿童关爱保护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为10名年满18周岁就读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发放助学金。“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全市的孤儿提供体检、住院等费用。完成40名孤儿健康体检。“为你而来 相伴成长”儿童关爱保护项目在米易县内为困境儿童和流动儿童提供关爱保护服务。
3.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精神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达6000余人次,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与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等业务的融合发展。
4.实施“康辅工程”项目。为567名困难残疾人配置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康复辅助器具,有效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减轻家庭负担,彰显政府关爱与责任。
5.实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围绕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中心任务,积极打造“慈善花城”品牌,对2个县(区)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辐射带动当地慈善事业发展,推动慈善事业迈向新台阶。通过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形成仁和区“仁慈和善”品牌;“社区慈善+”模式,其中有普达社区慈善+共富+助农集市开市,渡口社区慈善+共富+产业广场的打造;盐边县印发《盐边县公益慈善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纳税一元、奉献一分”爱心慈善活动,辐射带动了全市慈善事业发展。
6.实施市社会福利院改造项目。支持市社会福利院完成孤老楼打围改造和消防维修改造,紧急呼叫系统采购,完成老年公寓太阳能系统设备维修更换,后勤保障项目,集中供养特困老年人服务环境不断得到提升。
六、监督管理情况
为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督管理,依据攀枝花市《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民办函〔2021〕79号)《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做好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项目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规财字〔2021〕26号)要求,市民政局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明确工作目标要求,于每年6月底前,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接受广大社会群众的监督。
附件:攀枝花市民政局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表.xlsx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