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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构建新型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来源:东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发布时间:2019-08-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1)加强社区阵地设施建设。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街道(乡镇)、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攀府发[2015]11号)文件要求,每年标准化建设社区公共服务中心2-5个,争取用6-8年时间对办公条件较差的社区办公房进行新建和改扩建,进一步改善社区的办公条件。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建立健全市、区两级房地产信息共享机制。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各街道(镇)在土地拍卖前、规划设计中要主动对接,参与方案设计,提出社区办公用房的位置要求和面积标准,确保移交的社区办公用房达标。同时积极争取驻地企事业单位将闲置房产无偿或者低偿交社区使用,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最大化,解决社区办公用房设施匮乏的现状。(2)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实行街道社区“两委”组织推荐人员资格考试,突出“三强三好”的标准,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为推动社区发展治理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将社区工作者纳入东区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区、街道(镇)两级培训体系,根据社区发展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在岗社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务实社区发展治理的根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落实社区干部的相关补贴、提高“五险一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确保社区干部的待遇得到充分保障,维持社区人才干部队伍的稳定性。(3)加强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建立社区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和定期增长机制,确保社区建设各项工作有充足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头雁”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发动辖区居民群众、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自治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将这些力量从过去的被动“接受者”、“旁观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建设者”,汇聚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实现社区“管理”到居民“自理”的转变,不断提升基层社区服务和社区治理水平。同时,按照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区域间的交流合作,强化彼此在社区治理方面的交流与沟通,通过发挥“主干”引领辐射作用,实现区域协同发展,全面提升东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水平。(4)合理规划社区布局调整。为加强城市管理和社区治理,满足城市发展的服务需求,解决目前我区新旧城区人口规模分布不均,社区发展治理水平不平衡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攀枝花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对社区的走访调研活动,进一步摸清各社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人口规模、管理范围、流动人口等信息,按照“便于管理服务、便于居民自治、便于功能发挥、便于生产生活”的原则,充分考虑各社区地理条件、经济社区发展水平、行政管理和居民群众的习惯意愿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社区布局调整规划,重新整合社区资源,进一步优化社区布局,以更好的适应城市化发展需求,力促区域均衡发展和实现社区服务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