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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政局2019年上半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6-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截至20195月,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866个,覆盖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及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公益慈善等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的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组织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创新社会管理、繁荣社会事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发挥。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郁社会氛围,积极开展邻里守望 情暖花城社区志愿服务建设项目。积极组织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注册,截至20195月,我市共登记注册志愿服务组织17家,在全国志愿服务网注册志愿服务队397支,注册志愿者13.6万人,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3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参与志愿者达到2万余人次。

(二)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切实抓好乡镇服务能力和社区治理深化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在出台《攀枝花市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攀枝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指导县(区)加强工作对接,加快工作推进。目前,全市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均已出台本级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区已出台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实践。一是全面建立村级红白理事会。深入全市7个乡(镇),11个村(社区)对红白理事情况进行调研,印发全市《建立红白理事会工作方案》。目前,全市481个村(社区)已全部推选产生红白理事会,并逐步制定切实可行的《红白理事会章程》《婚事简办制度》《丧事简办制度》等制度。二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会同市委组织部,推动出台市级《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各村已全部按要求选齐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三是加强社区民主协商。以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体,以议事会、理事会、小区协商、业主协商等形式为补充,凡涉及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公益项目和矛盾纠纷,全部通过协商解决,实行民事民商、民事民定、民事民管1-5月,全市开展协商3915次,参与人数50309人次,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是指导仁和区开展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试点。目前,省、区投入1200万元到10个村试点开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注入民主协调委员会的方式,提高村民参与管理、参与监督、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全面完成农村社区的打造,仁和区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惩戒力度。结合省、市有关部门关于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安排,推进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码和赋码工作,全面推行社会组织或法定代表人信用承诺制度,严格执行信用体系实施方案和制度。依托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社会组织)不予作为社会组织发起人和进行评优、评先。同时,会同公安部门常态化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提升诚信意识。充分利用年检、第四次经济普查等工作契机,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积极开展诚信政策宣传,法规普及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的诚信意识。三是做好信息公示共享,按时报送归集信息。做好信用体系建设专栏,及时在市民政局官网进行更新,现已在双公示专栏中公示信息937条。加强双公示信息的共建共享,按时向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报送归集信息,助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成立市民政局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小组,深入分析我局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3个专项整改方案,明确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立行立改。二是坚决净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各县(区)民政部门会同本级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公安等部门建立会商联审机制,针对村(居)委会成员及村(居)民小组长涉黑涉恶、前科劣迹、刑事处罚、群众意见大四种类型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共收集汇总线索159条,其中定性为涉黑涉恶0人(认定为保护伞0人)、受过刑事处罚47人、有前科劣迹109人、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3人;已依法罢免5人,责令辞职(主动辞职)35人,停职1人,其他情况:因退休终止职务1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置115人,待核准线索2条。三是加强村(居)委会补选指导。加强村民自治领域风险防控摸排工作,针对全市村(居)委会成员职位出现较大空缺的风险,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切实抓好村(居)委会成员补选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区)制定候选人负面清单,依托已经建立的村(居)委会成员联审机制,对候选人逐一进行审查,切实抓好补选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选举产生村(居)委会成员52人,其中,补选村(居)委会主任17人,委员35人。村(居)民小组长28人。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扎实推进法律进社区。指导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广场等平台,围绕新修正的《居委会组织法》《村委会组织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会同组织部、司法局出台《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选取32家律师事务所的184名骨干律师为全市481个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指导,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二是印发《攀枝花市民政局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切实践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全面贯彻七五普法规划,在国际社工日、清明节等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实效。三是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利用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职工大会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民政干部的法律素养。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区(村)自治能力仍然较弱。目前仍然以协助政府办理公共事务为主,自主开展村(居)民自治的意识不强、手段缺乏。

(二)居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尤其是单位职工,对社区(村)的依赖度很低,生产生活以单位为主,平常参加社区(村)的活动较少。

(三)非法社会组织监管困难。非法社会组织一般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且多利用互联网渠道开展活动,线下活动地点隐蔽,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等难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放管服,抓实检督护,优化审批流程、健全容缺制度。

(二)强化登记审查、年度检查等工作,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整治工作;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

(三)积极组织申报中央、省级社会服务和志愿服务项目,支持社工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发展。

(四)加强基层治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履行基层社会治理职责,落实中央、省、市乡镇能力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意见,指导县(区)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开展红白理事会示范点创建,召开全市红白理事会推进会,引导城乡居民树立文明新风。加强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规范,弘扬公序良俗。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适时开展中期评估。抓好省级2019年社区建设资金补助项目建设。

(五)做好示范创建。指导各县(区)积极争创第三次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积极开展省级社区治理实验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支持仁和区开展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展示活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佳最美社区评选活动。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依法治市、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七五普法等工作,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 显示屏、横幅标语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市氛围,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法律素养,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工作水平。

 

                               攀枝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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