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
来源:西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发布时间:2020-01-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近日,为提高特困人员的供养水平,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西区出台了《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攀西民扶〔2020〕7号),将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标准提高,具体如下:
一档为全护理(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增加到120元;
二档为半护理(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增加到80元;
三档为全自理(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20元增加到50元。
新的照料护理标准从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