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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政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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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教育,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通过党组(扩大)会、职工大会、民政大讲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推动领导干部筑牢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思想根基,尊崇法治、厉行法治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二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培训。全覆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持续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不断夯实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功底和业务素养,民政系统内从业人员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推进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三是营造法治建设宣传浓厚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常态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以“12•4”国家宪法日和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做好民政民生兜底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治理等政策宣传。推动民政法治宣传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

  推进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事项通过党组会议定并严格执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截至目前,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定重大事项38次,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件。邀请法律顾问对重大问题和重大行政事项提供法律参考。

  (三)规范行政立法,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并依法报备。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3年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清理规范性文件86件,73件继续有效,8件废止,5件失效。二是制作民政“账图模式”,切实解决学法内容繁杂不明晰,履职过程中岗不清、事不分、责不明,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建立“一目录、五清单”,在日常行政检查中,结合目录清单,坚持分类检查、精准监督、差异化监管,提高行政检查质效。

  (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健全长效机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围绕行业协会商会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等15项重点内容,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就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对22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实地抽查,对168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年度检查,暂未发现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三是引导鼓励减免收费。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会费43.32万余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减负纾困,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贡献力量。四是便民增效。扎实推进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省内通办”,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解决群众“多地跑”“多次跑”等难点堵点问题。

  2.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升民政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2023年,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规划计划、人员任免、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建议提案、民生实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2000余条。

  3.加强法治规范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及人民群众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梳理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服务、养老机构监管等民政行政执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找出症结所在,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确保承诺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推动法治民政规范化建设。

  (五)强化行政执法,高效履行民政职能。

  1.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完善社会组织章程,为25家申请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章程示范文本,以章程形式约定其成立宗旨、业务范围、社会团体及其会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举办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在章程核准时,加强指导社会组织把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章程,实现“应写尽写”,从源头上确保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的正确政治方向。

  2.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规范村级公开,制定村级公开指导目录41项,梳理46项重点公开事项清单,在公开时限、形式、程序、范围、监督机制提出要求,打造村务公开示范点22个。以三治融合、民主协商、民主监督、乡风文明、场景营造为主题,开展基层自治试点,确定县级创新基层自治试点30个,确定市级创新基层自治试点11个,评为省级基层群众自治优秀案例2个。

  3.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开展高价彩礼治理推进移风易俗,印发《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治理高价彩礼进一步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的通知》,把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以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乡风等内容和彩礼上限、随礼金额、宴席规模等标准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以规范。严格修约程序,明确表决通过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统一报乡镇(街道)司法所审查,通过后乡镇(街道)、县(区)民政局备案。全市336个村(社区)已全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今年以来,引导8000余人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劝阻8万元以上高价彩礼74起。

  4.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一是清理社区挂牌。取消村(社区)不符合规定的牌匾,明确党员活动、综治警务、养老等有实质性服务或治理内容的,在室内悬挂简明标识,提倡“一室多用”“一室多能”,全市村(社区)挂牌数量较前期减少27%。二是规范社区证明。全面清理社区各类“奇葩”证明,梳理亲属关系、居民身份信息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20项,保留同意从事经营活动、门牌变更等出具证明事项清单7项,并制作证明办事指南及模板。三是建立准入制度。确定管理集体土地、便民利民服务等23项城乡社区依法履职事项,社会治安、住房保障等13大类43项协助办理事项,制定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等7项负面事项清单。建立县级动态管理制度,新增、调整进入社区事项执行部门申请、县(区)党委批准、持批准文书进入、工作完成后撤销等程序。

  5.加强“一老一小”综合监管。一是抓好养老机构护理、食品、消防、房屋等安全工作,确保养老服务各项工作平安推进。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监管和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全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8场,录制抖音小视频3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切实增强了老人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消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全市养老机构落实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各项任务,联合食品安全主管部门不定期开展抽查,抓牢抓实问题整改。二是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推进基层未保阵地建设,实现县级未保中心机构设置、村(社区)未保工作点全覆盖。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创新发展新模式,打造“米易模式”,建成集“活动阵地、保护阵地、枢纽平台、精神家园”为一体的综合性未保阵地。深耕品牌效应,打造“童梦驿站”未保阵地建设品牌,统筹推进仁和区、米易县三级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设,打造20个基层未保阵地,为全市未保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六)运用法治思维,筑牢民政安全底线。

  一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指导各县(区)建立健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资格县级联审机制,坚持凡进必审和集中联审,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有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清理出去,巩固提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水平。2023年以来,全市联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候选人153人,全部合格。二是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利用国际社工日、清明节、儿童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在民政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主题实践活动。三是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紧盯高火险期和清明节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包保乡镇防火检查和实地督导37次,排查整改问题13个。严管祭祀用火,通过发送公益短信、发布倡议书、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强宣传。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人员力量配备偏弱,专业人才缺乏,执法经验较为欠缺,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避免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宣传教育方式待丰富,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待提升,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主要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权责一致,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落实法治责任。局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落实法治建设“一岗双责”,明确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健全协调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常态化、制度化地监督指导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全局法治建设顺利稳步向前推进。

  (三)严格依法履职。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以法治思维为谋划发展、制定政策、处理问题的第一遵循,在局党组带头依法行政的同时,督促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权,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对有关重大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自觉依法分析审视各项工作是否做到合法合规,确保民政工作始终保持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运行。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从夯实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解决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保障、殡葬管理等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破除制约相关民政事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用坚强的法治保障助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规范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审查,及时向社会公开;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完善民政行政执法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组织实施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案件监督,推动民政执法精细化发展。

  (二)推动重点领域法治建设。牢固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服务、养老机构监管、未成年人保护等民政重点领域法治建设。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意识,严格执行执法流程和标准,切实提高民政领域执法行政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氛围,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工作水平。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在运用好原有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全面宣传民生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0日

审核: 曹永军   责任编辑: 瞿华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