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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政局2024年直属事业单位春季引才考核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2024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公告》相关规定,现攀枝花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春季引才考核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岗位

1.攀枝花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综合管理岗1名。

2.攀枝花市救助站救助服务岗1名。

二、现场资格复审

(一)对象

按照《2024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公告》要求,报相应岗位且初审合格人员。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4426日(星期五),8:30-12:0015:00-18:30

地点: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53501

202442618:30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需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学信网关于报考者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人员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和“专业要求”三栏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3.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非试用期或服务期已满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材料

本次现场资格审核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的材料外,还需要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应有办理人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及委托事项,签名处应为手写并按手印。

考生应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如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交的各项资料有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又或者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领取考核通知书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领取《考核通知书》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考生须知详见通知书考生凭《考核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核。

三、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 

           本次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合总分为100分。其中,各引才岗位笔试成绩的前五名考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确定后,若出现自动放弃面试的,不进行递补。

意向人选按照考核总分由高到低确定。考核总分相同的,以试得分较高的确定为意向人选;若笔试、面成绩均相同则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数形成竞争但未达到1:5比例的,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不得确定为意向人选;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考核总成绩低于80分不得确定为意向人选。

四、其他事宜

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攀枝花市民政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监督电话:0812-33624113367712   

咨询电话:0812-33640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攀枝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4425

审核: 苟宏   责任编辑: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