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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及其社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四川省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及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川民规〔20223号)等相关规定,攀枝花市民政局将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和年度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2022 1231日前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参加 2022 年年报。

20221231日前登记成立且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2022630日前登记成立且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参加 2022 年年检。

二、年报年检时间

社会组织年报年检将于2023318开始,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不超过531,网上填报资料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材料。

三、年报年检步骤

(一)步骤一:财务审计。

  社会组织自行联系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附二维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模板分别见附件1、附件2),审计期间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慈善组织还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专项信息审核报告。2022年度内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做财务审计,但须提供截至20221231日的银行基本账户流水。20226月以后新登记成立的慈善组织,可不做财务审计,但须提供截至20221231日的基本银行账户流水。

(二)步骤二:网上填报。

社会组织登录年检系统,531日前在线填报年工作报告书及社会组织年报补充数据采集表并提交。

 1.慈善组织

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方法:慈善组织输入http://www.sichuannpo.com/进入四川省社会组织网,在办事大厅选择“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年检”按钮,进入民政部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填报系统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上传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电子文档。

社会组织年报补充数据采集表的填报方法:输入网址https://www.sichuannpo.com,在右上角点击“社会组织登陆”,点击登录页面左下角“注册”,输入本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完成账号注册(只需首次注册,以后可直接登录)。登录后,在社会组织管理后台左侧导航栏,点击“年检管理”即可进入社会组织年报补充数据采集表填写页面,填写完成提交后即可打印。

 2.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方法:社会组织进入四川省社会组织网(http://www.sichuannpo.com/),在办事大厅点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进入“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ca.gov.cn/)或直接进入“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已注册账号的社会组织,直接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往年年检修改过密码的请用修改后的密码登录),未注册账号的社会组织应先注册账号后登录。登录后选择法人服务,根据组织类别分别选择“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进入填报界面。

社会组织年报补充数据采集表的填报方法:输入网址https://www.sichuannpo.com,在右上角点击“社会组织登陆”,点击登录页面左下角“注册”,输入本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完成账号注册(只需首次注册,以后可直接登录)。登录后,在社会组织管理后台左侧导航栏,点击“年检管理”即可进入社会组织年报补充数据采集表填写页面,填写完成提交后即可打印。

(三)步骤三:报送纸质资料。

 1.社会组织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审核通过后,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 A4 大小纸质文本一式三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两份),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社会组织印章,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作出结论并加盖印章后,报送至攀枝花市民政局。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交党建工作机构初审作出结论并加盖印章后,报送至市攀枝花市民政局。

2.财务审计报告正本原件一份,连同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还需按照《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1786号)要求编制资产报告(附件1“社会团体年检财务审计报告模板”中的附送8),报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1103室审查确认后方可报送;非脱钩社会团体可删除财务审计报告中的附送8“资产报告”部分。

3.社会组织年报补充数据采集表填报打印后,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印章直接报送至市攀枝花市民政局

4.《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5.慈善组织还需报送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正本原件一份。

以上材料均需在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社会组织印章,报送到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出具初审结论并加盖印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报党建工作机构进行初审出具初审结论并加盖印章,将报送到攀枝花市民政局4411室社会组织管理科(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科)。

四、年检结论及标准

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年报情况和年检结论将分批在攀枝花市民政局官方网站(http://mzj.panzhihua.gov.cn/)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1.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有效推进,内部治理运行规范,且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及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未发现存在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为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

2.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

1)《年度工作报告书》基本信息中必填项的填报有漏项的;

2)未按照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社会团体未按照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

3)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的;

4)负责人换届或届中增补、卸任负责人未按要求备案的

5)年末净资产低于注册资金;

6)不按章程规定按期换届的;

7)未经备案,擅自开展论坛、交易会、展销会等重大活动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组织章程行为情节轻微的。

 3.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1)未将党的建设写入章程,应建未建党组织(宗教社会组织除外)。已建立党组织但未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的;

2)未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的;

3)不按照章程规定按期换届,且超过两年的;

4)未开展业务活动或未依法依章程开展业务活动的;

5)财务管理或资金使用存在严重违规情形的;

6)违反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

7)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基本条件的;

8)年检材料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9)违规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运行严重违规的;

10)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处罚的;

11)发生较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或存在经查实的信访举报问题;

12)年末净资产低于注册资金且连续两年年末净资产持续减少的;

13)未认定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不按规定完成公益事业支出额度的;

1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组织章程行为情节较重的。

4.社会组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年检结论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并立案调查视情依法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2)存在负责人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超龄或超届任职的,或者负责人未经有关机关批准违规兼职,社会影响较大的;

3)未按规定履行变更登记手续,或者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

4)连续两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值且无明显改善的;

5)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取费用、募集资金或者违规接受、使用境外捐赠、资助的;

6)存在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行为的;

7新成立社会组织抽逃注册资金或变相抽逃注册资金的;

8违反《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预算、报表和财务报告,财务管理混乱,情节严重的;

9)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论坛、交易会、展销会等敛财,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存在涉企乱收费、乱摊派或变相乱收费等问题,影响较为恶劣的;

11)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

12)违反公益目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

13)拒不接受或不配合登记管理机关抽查检查、举报投诉调查,产生严重后果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社会组织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对年报年检相关信息及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综合监管。各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要及时通知所主管的全市性社会组织,指导、督促其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填报年报年检材料,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填报的材料内容进行审查,明确作出初审结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并加盖公章,与登记管理机关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

(三)按时完成。各社会组织要如实填报年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年检,无正当理由逾期的,视同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处理,未按规定提交年报和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冰清,联系电话:3362251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534411室。

 

附件:1.社会团体年检财务审计报告模板

2.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财务审计报告模板

3.应参加2022年年报年检的社会团体名单

4.应参加2022年年报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3313

附件1社会团体年检财务审计报告模板.doc

附件2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财务审计报告模板.doc

附件3应参加2022年年检的社会团体名单.xlsx

附件4应参加2022年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xlsx

审核: 曹永军   责任编辑: 瞿华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