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情满金沙”康养优才遴选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9-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民政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攀委人才办〔2022〕11号)安排,市民政局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第二批“情满金沙”康养优才,请有关单位按照《攀枝花市民政局第二批“情满金沙”康养优才遴选工作方案》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纸质版)于2022年9月20日前报市民政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朱跃红 3362013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张冰清 3362251
市民政局人事与财务科 吴朝瑾 3362411
电子邮箱:664951758@qq.com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2年9月14日
附件
攀枝花市民政局第二批“情满金沙”康养优才遴选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攀委人才办〔2022〕11号)的安排,依据攀枝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攀人才〔2018〕3号),市民政局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第二批“情满金沙”康养优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着眼推动养老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崇高职业道德、熟悉现代服务理念、职业化、专业化的养老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遴选支持一批产业技能领军人物;引领示范带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遴选7名“情满金沙”康养优才,示范带动县(区)层面遴选支持高技能人才,构建一支支撑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和社会工作高素质人才队伍。
三、遴选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情满金沙”康养优才。主要范围为:
1.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的优秀管理人才和优秀护理人才,以公办养老机构、经民政部门许可或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民办养老机构中管理和护理人员为主。
2.攀枝花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优秀教师。
3.攀枝花市各领域社会工作人才。
四、遴选名额
2022年遴选养老人才5名,社会工作人才2名。
五、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热爱攀枝花,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无违法违纪现象,未发生重大差错事故;
5.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养老人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养老管理人才。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解决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在行业领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善于自学,熟悉并掌握养老服务前沿发展新方向;
(4)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6)有较强的信息获取及处理能力。
2.养老护理人才。
(1)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3)坚持“服务至上”,视服务对象如亲人,关心体贴服务对象,得到同行和服务对象的普遍好评;
(4)参加行业内培训,获得优秀成绩者优先;
(5)近5年内在省内、市内参加养老服务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优秀成绩,或被列为市级各类人才培养的,可优先推荐。
3.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优秀教师。
(1)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至少取得教师资格证及养老护理员考评员等职业水平证书;
(3)从事相关工作服务2年以上;
(4)近5年内在省内、市内参加养老服务相关培训、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取得优秀成绩,或被列为市级各类人才培养的,可优先推荐。
(三)社会工作人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直接从事社会工作服务3年以上;
2.具备丰富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能够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开展社会工作研究或提供社工服务,组织实施过有重要影响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或案例,获得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并对社会工作的推广和开展发挥引领作用者。
六、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市民政局按照程序发布申报通知后,申报人根据申报通知,填报申报书,经工作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推荐后,按属地管理行业归口原则,报所在县(区)民政局和市级有关单位。各级组织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县(区)民政局和市级有关单位对本辖区、本系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确定本辖区和本系统的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分别报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汇总。上报材料需提供如下资料:
1.《攀枝花“情满金沙”康养优才申报表》;
2.社会组织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推荐人选身份证复印件;
5.任职证明资料;
6.行业有关证书(社工证、护理证等);
7.其他与本人技术水平、业务贡献相关的材料。
8.县(区)民政局和市级单位征求纪检监察、法院、法院、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的复函。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或“情况属实”字样,并按顺序进行排列。申报单位还需提供电子档。
(二)资格审核。
县(区)民政局和市级有关单位应在公示前对本辖区、本系统申报的候选人分别征求纪检监察、法院、法院、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意见后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社会组织科分别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申报标准的自然淘汰,对通过审核的候选人,统一上报市民政局“情满金沙”康养优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评审及公示。
由市民政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评审工作,产生建议推荐人选名单(差额),并于市民政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有问题的,经核实后自然淘汰。
(四)审批及命名。
建议推荐人选名单审批同意后,由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入选名单,安排资助资金,落实入选者有关支持政策。
七、支持政策
(一)特定支持。
入选者按照《“攀枝花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享受特殊支持政策。各县(区)、各单位应配套相关支持政策。
(二)平台支持。
积极搭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机构交流平台,入选者通过跟岗锻炼、交流学习等方式开拓视野、更新观念、提升能力。入选者及其团队申报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时,有关县(区)和行业主管给予重点倾斜。
(三)表彰激励。
优先推荐入选者申报国家、省“万人计划”等项目。在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项目时,对入选者给予重点倾斜。入选者系民政系统职工的,在评先评优、岗位聘用、干部选拔中优先考虑。
八、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民政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候选人的推报工作,严格按照遴选标准组织推报。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着重考虑其在行业中业绩突出、有较强竞争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人选。推荐资料于 2022年9月30日前上报。
(二)各县(区)民政部门,市级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 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报市民政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及时沟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养老服务科 朱跃红 3362013
社会组织管理科 张冰清 3362251
人事与财务科 吴朝瑾 3362411
附件:1.攀枝花“情满金沙”康养优才申报表
2.攀枝花市民政局“情满金沙”康养优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
攀枝花市民政局“情满金沙”康养优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2022年度“情满金沙”康养优才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攀枝花市民政局“情满金沙”康养优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胜利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川江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延秀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芯 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朱跃红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张冰清 市民政局社会组长管理科负责人
吴朝瑾 市民政局人事财务科负责人
攀枝花市民政局“情满金沙”康养优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负责“情满金沙”康养优才遴选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