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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攀枝花调查队关于发布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5-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发布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

  2021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3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440元/月。

  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

  2021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2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600元/月。

  2021年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低限为三档(全自理)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二档(半护理)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一档(全护理)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本标准从2021年12月起执行,请各县(区)人民政府据此调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攀枝花调查队

  2022 年5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