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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殡葬服务场所实行禁燃禁放的通告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市民朋友:

为保护环境,严防火灾,倡导安全文明祭祀,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现就全市殡葬服务场所实行禁燃禁放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实施区域

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内,包括市殡葬服务中心、各县(区)殡仪服务站、公墓(含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堂等殡葬服务场所。

、实施内容

(一)严禁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殡葬服务机构;

(二)严禁燃放烟花、鞭炮、孔明灯等;

(三)严禁焚烧冥币、纸钱、香蜡、花圈、遗物等所有祭祀用品

(四)严禁在吸烟室以外的场所吸烟。

、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进入祭祀服务场所时配合做好相关登记和例行检查

(二)提倡市民朋友采用网上祭祀方式,登录攀枝花公众祭祀网仁孝四川进行祭祀(登录方式1:微信小程序搜索攀枝花公众祭祀网;登录方式2:微信小程序搜索仁孝四川 绿色祭奠;登录方式3:网址http://www.scsbzxh.com/登录方式4:网址http://pzhwsjs.cn/homepage)。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报警。

本通告自202212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