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3-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市政府:

  按照《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建设效能。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政系统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局长办公会、党组会重点学习,扎实推进学法制度常态化,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二)聚焦高效便民,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民政兜底保障工作重点、业务卡点、服务亮点,扎实推进民政领域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公共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及时组织各县(区)、乡镇(街道)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熟悉掌握相关政策要求、掌握受理地和业务属地的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一年来,“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婚姻登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实现“掌上办”“指尖办”。

  2.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以四川政务服务网、攀枝花市民政局官网为载体,详细发布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困境儿童保障、婚姻登记等38项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做好政策解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规范行政立法,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强化“红头文件”监管,严格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并依法报备。2021年,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21份。

  (四)健全决策机制,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

  推进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事项通过党组会、办公会议定并严格执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2021年,通过召开局党组会31次、办公会16次议定重大事项,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1件,聘用四川南商律师事务所顾问团担任法律顾问,对重大问题和重大行政事项提供法律参考。

  (五)强化行政执法,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1年受理行政许可事项80件、行政处罚6件、行政检查188件,依法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进行公示备案。

  (1)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善市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架构,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目前153家市级社会组织完成党建入章。二是依法登记。办理社会组织行政许可80件,章程核准153件,公共服务23件,市级246家社会组织数据实时录入社会组织法人库。三是强化监管。完成209家市级社会组织2020年度年检,年检率87%,比上一年度提高10个百分点。开展行政处罚6次,行政约谈1次。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回头看”工作。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印发相关方案3个,发布公告2条,收集线索2条,引导规范登记1家。完成“僵尸”社会组织注销13家,督促整改3家。

  (2)加强养老综合监管。加强养老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抓牢抓实养老机构疫情防线,确保养老机构疫情“零感染”。抓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确保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零事故”。抓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确保养老机构“零火灾”。抓好养老机构防范非法集资,确保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零风险”。

  (3)开展民政领域防火专项整治。一是全面完成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葬服务机构内火灾隐患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实现“无火祭祀”“零燃放”。开展机构外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加强对野外祭祀火灾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紧盯丧葬祭祀等林区用火行为,加强火源管理。对特殊人群落实一对一监管措施,加强流浪人员管理;落实祭祀用品购买实名制登记;完善村规民约,落实“七级包保”、“十户联保”制度。二是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文明祭祀、安全祭祀观念深入人心,群众采用鲜花、果品等方式祭扫,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强化祭祀防火宣传,规范村民野外祭祀用火行为。在高火险期针对扫墓祭祀人员集中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立行立改巡视发现问题。对省委第三机动巡视组发现的问题照单领取,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工作短板、漏洞,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通过加强入口检查、强化墓区网格化管理、加强墓区内可燃物清理、加强禁燃禁放宣传、开展殡葬服务机构自查、完善消防设施等防灭火措施,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机构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完善殡葬服务机构防灭火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对殡葬服务机构开展拉网式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4)狠抓殡葬“专项整治”。一是做好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考核验收工作。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全面检查复核2018年、2019年开展的违建墓地专项摸排整治情况;对2020年开展的违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再次加大推进力度,切实制止新增问题。牵头召开专题工作会3次,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检查。二是推动殡葬业价格秩序和公益性安葬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了《攀枝花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和公益性安葬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攀民政〔2021〕63号)。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对全市3家经营性公墓经营管理情况、5家医院太平间管理情况、14家殡葬服务中介机构经经营情况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对查处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加强殡葬服务行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和“殡葬行风建设”活动,抓环境质量提升、抓服务态度、抓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杜绝捆绑消费、抓服务流程的优化防范错漏问题的发生、抓廉洁从业教育。2021年,火化遗体3888具,销售墓穴1298座,销售金额2740.98万,为群众提供免费节地生态葬墓穴34个。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行政执法培训、法律讲座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10月11-15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行政检查专题培训,邀请食品、消防、疫情防控等各领域专家,围绕食品规范做法及检查指引、养老机构火灾风险及职责规定、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等内容作了授课讲解,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到攀民养老院开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通过实践加深对理论的理解,确保行政检查水平提升。

  (六)聚力平安建设,防范化解稳定风险。

  研究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努力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1年,通过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统筹,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全市累计联审1893人,取消不合格人数16人;全面预防化解涉乡村振兴领域矛盾纠纷,对1843名边缘易致贫人员和299名脱贫不稳定人员开展“回头看”,将956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发放各类困难群众保障金约1.6亿元,惠及群众4万余人,全面探视寻访农村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200余万元,开展“阳光童行”系列活动全方位呵护儿童成长;加强调解婚恋家庭矛盾纠纷,离婚率同比下降48.9%;着力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投入200余万元购置社区康复设施设备及站点改扩建;利用“12345”民生政务服务热线,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二、存在的不足

  (一)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一是重大行政决策中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程序总体上执行较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相关程序还有缺位。二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合法性审核、备案机制,审核、备案程序规范化有待提升。

  (二)法治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员力量配备偏弱,专业人才缺乏,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避免风险的能力弱。

  (三)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不足。民政部门行政执法经费一直未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缺乏专项经费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较为困难。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率先垂范,当好带头人。局主要领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权责一致,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制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民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抓好机制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事务。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健全协调机制,将法制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常态化、制度化地监督指导局属事业单位法制建设工作,确保全局法治建设顺利稳步向前推进。

  (三)抓好“关键少数”。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主题,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通过党组专题学习的形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四)抓好部署落实。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对有关重大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等民政重点领域依法行政执法。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审查,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

  (四)完善民政行政执法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组织实施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案件监督,推动民政执法精细化发展。

  (五)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接受司法监督,坚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

  (六)谋划好实施好“八五”普法宣传,分类别、分对象高效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