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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单位)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2-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民政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县(区)、乡(镇)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

  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民政局2022年重点工作。

  (1)健全压实党建责任体系,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加大教育管理和执纪问责力度,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我们将锻造过硬党务干部队伍,加大对专职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切实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党员干部的贴心人。

  (2)持续发挥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一是推动建设覆盖全市、高效便捷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机制,统筹建立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辅的社会救助制度。二是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保护体系,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力争60%以上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积极争取试点资金,整合资源,加强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和人才培养。

  (3)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一是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和“强服务”提升工程,探索 “五社联动”机制。规范村(社区)议事协商制度机制,探索建立议事决策社会评价制度。二是依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范开展行政执法,统筹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工站(室)建设,培育社工服务机构,促进本土社会工作专业化。

  (4)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七大工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工程、机构养老服务提档升级工程、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工程、养老服务功能拓展工程、养老服务消费促进工程、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力争将攀枝花打造成全省养老服务示范市,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及其家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持续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强化区划管理。

  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要求,统筹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立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绩效评价体系。开展四川省和云南省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行政区划优化调查研究,支持适时开展撤县设市。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民政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民政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744.6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7.37万元,主要是2022年预算增加了在职和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增加预算基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民政局2022年收入预算74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4.6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民政局2022年支出预算74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6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民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4.6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4.6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4.6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7.37万元,主要是2022年预算增加了在职和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增加预算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87万元,占92.24%;住房保障支出57.78万元,占7.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及工勤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0.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90.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福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9.5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7.7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4.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1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民政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1年均无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来我局检查工作、学习考察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与2021年公务车辆保持一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福利、区划地名、养老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民政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市民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1.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9万元,增长1.54%。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民政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未安排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攀枝花市民政局2022预算公开(单位).xlsx

审核: 曹永军   责任编辑: 瞿华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