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按照《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学习教育,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通过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职工大会等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传达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工作要求,不断夯实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功底和业务素养,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意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推进法治建设走深走实。利用国际社工日、清明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主题实践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实效。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
推进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事项通过党组会、办公会议定并严格执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2022年,通过召开局党组会24次、办公会12次议定重大事项,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5件,聘用四川南商律师事务所顾问团担任法律顾问,对重大问题和重大行政事项提供法律参考。
(三)规范行政立法,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严格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并依法报备。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2年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份,清理规范性文件84件,74件继续有效,10件废止。
(四)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结合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研讨、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切实推动业务与法治深度“融合”。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以信息化促规范化,将实施法律贯穿到业务工作全过程,实现执法过程透明化,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责任可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借力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平台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切实增强法治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升民政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增强依法行政自觉。
(五)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1.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实效。高效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增强民政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一是优化审批程序。对市级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审批业务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办理,进一步方便社会组织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2020年以来,办理市级社会组织行政许可171件。二是实施住所使用权证明告知承诺制。全市性社会组织办理成立登记和住所变更登记需要向市民政局提供住所使用权证明时,可用《住所使用权证明告知承诺书》代替该项证明材料。截至目前,共有5家社会组织使用《住所使用权证明告知承诺书》办理业务。三是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和注销审计改由登记管理机关承担费用,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一步减轻社会组织负担。截至目前,为37家全市性社会组织提供法定代表人变更和注销审计服务。四是开展社区减负“回头看”,清理社区(村)出具证明28项、办理事项6项、挂牌14项。五是扎实推进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有效解决群众“多地跑”“多次跑”等难点堵点问题。
2.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升民政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2022年,通过市民政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共公开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规划计划、人员任免、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建议提案、民生实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2996条。认真组织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承诺整改活动贯彻落实,组织梳理行政执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找出症结之所在,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确保承诺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强化行政执法,高效履行民政职能。
1.强化社会组织监管,防范社会组织领域风险。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指导社会组织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章程,从源头上确保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的正确政治方向,目前196家市级社会组织完成党建入章。二是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定期开展社会组织年报年检,对6家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三是加强慈善行为监管,进一步规范慈善行为,截至目前,办理公开募捐活动备案2件,规范慈善不规范行为2起。
2.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规范村级公开,制定村级公开指导目录41项,梳理46项重点公开事项清单,在公开时限、形式、程序、范围、监督机制提出要求,打造村务公开示范点位22个。以三治融合、民主协商、民主监督、乡风文明、场景营造为主题,开展基层自治试点,确定县级创新基层自治试点点位30个,确定市级创新基层自治试点11个,评为省级基层群众自治优秀案例2个。
3.依法履行社会事务职责。一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8256例,其中跨省通办(含跨市州)204对,全市通办538对;二是根据《攀枝花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推进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对具有攀枝花户籍、在市内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实行四项基本殡葬服务(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费用全免,将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范围扩大至具有攀枝花户籍、在川渝死亡且在两地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2022年,已有4926名逝者家庭享受减免或补贴基本丧葬服务费用428.18万元。三是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开展医疗机构太平间营利性殡仪服务专项摸排整治工作,督促摸排出的1个医院太平间完成整改;联合公安等部门印发《攀枝花市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摸排出硬化大墓、活人墓32座,较往年无增长,已完成整治23座,整治进度71.88%。
4.加强“一老一小”综合监管。一是抓好养老机构护理、食品、消防、房屋等安全工作,开展养老机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和非法集资防范化解,确保养老服务各项工作平安推进。二是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加强对困境儿童生活保障资金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理收养登记,确保程序合法,材料齐全。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精准认定,应保尽保。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纳入市级部门、县(区)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初步形成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就学、就医、监护等需求,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阳光童行”系列关爱服务等活动。
(七)运用法治思维,筑牢民政安全底线。
1.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坚持底线思维,精准实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及静态管理,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做好防疫物资储备、服务对象和员工宣传教育及心理调节、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等日常防护工作。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实现民政服务机构“零疫情”“零感染”。
2.抓紧抓实风险人员社区排查。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民政牵头、12个部门分工负责的市风险人员社区排查专班,建立6个巡回指导组,累计开展指导12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45个。统筹工作力量,形成以社区“两委”成员为主、基层治理人员为辅,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排查力量体系,全市社区排查总力量2.02万人,常态化社区排查力量5000余人。统一开发全市社区报备系统,累计报备63.68万人次。
3.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安全、火灾隐患44个,完成计划烧除710亩,开展应急演练6次。开展防火检查和实地督导33次,完成问题整改92个。严管祭祀用火,建立清明祭扫工作机制,发布全市殡葬服务场所实行禁燃禁放通告,通过发送公益短信、发布倡议书、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合法性审核、备案机制,审核、备案程序规范化有待提升。二是法治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员力量配备偏弱,专业人才缺乏,执法经验较为欠缺,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避免风险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主要领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权责一致,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制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落实法治责任。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事务。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健全协调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常态化、制度化地监督指导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确保全局法治建设顺利稳步向前推进。
(三)严格依法履职。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法律作为谋划发展、制定政策、处理问题的第一遵循,在局党组带头依法行政的同时,督促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权,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对有关重大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自觉依法分析审视各项工作是否做到合法合规,确保民政工作始终保持在法治轨道有效运行。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三基”职责,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强化特殊人群关爱保护,夯实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用坚强的法治保障助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规范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审查,及时向社会公开;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完善民政行政执法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组织实施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案件监督,推动民政执法精细化发展;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接受司法监督,坚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
(二)推动重点领域法治建设。牢固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服务、养老机构监管、未成年人保护等民政重点领域法治建设。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意识,严格执行执法流程和标准,切实提高民政领域执法行政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营造依法治市氛围,增强民政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工作水平。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在运用好原有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全面宣传民生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