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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的意见》起草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起草背景

  我市自2014年成功创建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以来,老百姓对社区服务、社区功能以及社区的发展更为关心关注,特别是对社区发挥自治作用,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的需求和期望日益增长。市委、市政府从惠及民生、服务群众出发,提出了建设“平安和谐、便民利民、文明祥和、民主法治、环境优美、组织健全”六个特色社区目标和“建设科学、智慧社区,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服务”要求。以构建以人为本、以信息化为支撑、网格化治理为基础、社会化服务为保障的“一本三化”社区管理机制和实现平安和谐、便民利民、文明祥和、民主法治、环境优美、组织健全的“六大特色”社区建设目标,我局起草了《关于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起草过程

  《意见》从2014年10月开始前期调研工作,2015年3月形成初稿。结合国家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的意见(代拟稿)》。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共7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巩固和提升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成果,围绕“攀枝花市三个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创新社区治理能力,提升社区自治水平。

  第二部分为目标任务。拟定了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具体目标。把2015年至建党100周年确定为“城乡社区建设巩固提升年”,深入开展六大特色社区建设,建成一批彰显特色的高水平综合性和谐社区。

  第三部分为创新社区治理机制。从推进政社分开,建立“三社互动”机制,建立“企社(村)互动、共谋发展”治理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四个方面构建以人为本、以信息化为支撑、网格化治理为基础、社会化服务为保障的“一本三化”社区管理机制。

  第四部分为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健全专业服务机构,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强化社区文化建设。

  第五部分为健全社区组织体系。一是优化社区布局,提出“原则上城市按不低于2000户、城镇按不低于700户、农村按不低于300户常住居民的规模设置一个社区”。二是加强党建引领,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引领社区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三是建立自治机制,形成居(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居(村)民小组、楼栋长、网格员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居(村)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新格局。

  第六部分为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社区法治建设。

  第七部分为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治理责任制,明确13个市级部门和各县(区)、钒钛高新园区的职责分工,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加强理论研究。

      政策文件:http://mzj.panzhihua.gov.cn/zwgk/zcfg/zcwj/4400641.shtml

审核: 曹永军   责任编辑: 瞿华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