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0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殡葬改革,减轻群众治丧负担,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8号)、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川民发〔2019〕55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免除项目:遗体接运费用(攀枝花市辖区内);遗体火化费;遗体暂存(冷藏)存放费用(3天以内);骨灰存放费用(1年以内)。
(二)明确免费对象
1.具有攀枝花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含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在我市政府主办的殡葬服务机构火化的人员,享受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政策。
2.重点救助对象:攀枝花市城乡低保对象、攀枝花市城乡特困人员、攀枝花市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残疾军人、烈士)、攀枝花市计划生育失独父母、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无名、无人认领和非正常死亡人员遗体、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人体器官捐献者。
重点救助对象在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享受以下3项优惠政策:免费提供价值300元以内的骨灰盒1个、享受社会公共墓地墓穴价格10%优惠、选择骨灰花葬、树葬、草坪葬的,免除安葬费、维护管理费。
政策文件:http://mzj.panzhihua.gov.cn/zwgk/zcfg/zcwj/44097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