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机关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中共攀枝花市委宣传部 攀枝花市监察委员会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攀枝花市司法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攀枝花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攀枝花市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导则》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3-13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3-0008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2-12-12
- 发布日期:2022-12-12
- 文 号:攀民政〔2022〕107号
各县(区)民政局、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监委、民族宗教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妇联,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攀枝花市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攀枝花市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导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民政局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机关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中共攀枝花市委宣传部
攀枝花市监察委员会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攀枝花市司法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攀枝花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12月12日
攀枝花市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高价彩礼问题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市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要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旗帜鲜明地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抵制封建迷信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村(居)民自治作用,综合施策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群众自治。把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通过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和村规民约的自治作用,教育引导群众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践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厚养薄葬的时代新风貌。
——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聚焦索要和支付高价彩礼、红白喜事撒钱撒物、违规“鸣枪放炮”、组织豪华车队、高额随礼还礼、巧立名目设宴收礼等陈规陋习进行治理,坚决避免高价彩礼蚕食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遏制歪风邪气蔓延扩散。坚持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以法治定纷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自治化解矛盾,加快推动形成法治为本、自治为要、德治为基的“三治”格局。
——坚持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结合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民族和区域文化传统实际,充分尊重风俗习惯和群众接受程度,从农民群众愿接受、易实施、能见效的问题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常抓不懈,逐步构建从“不敢”到“不想”的长效机制,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以人为本、化风成俗。把推进移风易俗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素质,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培养破除陈规陋习的内生动力,推动移风易俗步入常态化轨道,文明新风成为群众行动自觉。
三、工作目标
围绕“一年见成效、两年固基础、三年成常态”目标,聚焦高价彩礼等重点问题进行治理。力争综合治理一年后,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得到有效遏制;两年后,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成为群众行动自觉,家庭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三年后,移风易俗步入常态化轨道,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治理体系。构建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党员干部带头、群众民主自治的治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上下协同、全员参与的治理格局。市级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压实县、乡、村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扎实推动落实工作。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督促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席和人情往来。激活基层治理功能,依托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发挥乡贤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县、乡加强移风易俗日常监督,指导村级组织认真落实移风易俗相关措施。(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负责)
(二)细化治理措施。市级制定《攀枝花市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配套出台工作导则,县(区)制定实施方案,对照工作导则细化治理措施,明确治理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具体要求,研究制定遏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的具体举措、惩戒措施,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农业农村、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
(三)完善村规民约。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禁止借婚索财、借婚敛财,严防高价彩礼吞噬脱贫攻坚成果,影响共同富裕。综合考虑本地区风俗习惯、地区发展程度和地域特色特点等因素,制定婚嫁彩礼的标准上限,将婚嫁彩礼、人情随礼上限标准和移风易俗等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通过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上升为村(居)民意志,引导广大群众严格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机制,注重运用舆论和道德力量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有效实施。(2023年3月底前完成,民政、组织、宣传、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负责)
(四)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等关键少数(以下简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等关键少数)带头执行移风易俗规定,管好子女、亲属,示范带动群众落实相关要求。细化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等关键少数干涉婚姻自由、索要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炫富比阔、铺张浪费等方面的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坚决查处、通报曝光。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等关键少数的教育管理。(持续推进,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负责)
(五)改革婚丧礼俗。指导县(区)申报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确立市级婚俗改革实验区,指导婚俗改革实验区创新治理模式,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积极倡导婚事新办,着力培育文明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树立婚俗改革标杆。加强新时代婚恋观宣传,引导青年婚事新办,推动树立文明嫁娶新风。大力开展绿色殡葬、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理念。(持续推进,民政、妇联部门负责)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各级宣传文化阵地作用,坚持正向引领,开展法治宣传,加强移风易俗典型事例和专项治理成效宣传,引导群众转变观念,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推进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推广家庭积分激励机制,发挥试点示范作用。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中央、省、市移风易俗精神和政策,形成舆论声势。持续推进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移风易俗主题教育活动、文化下乡工作,培育文明乡风。利用“三八”国际妇女节、家庭教育宣传周、家风家教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动移风易俗进村(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持续推进,宣传、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妇联部门负责)
(七)形成工作合力。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高价彩礼治理相关措施纳入部门工作重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全面推进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加强区域协调联动,牢固树立综合治理“一盘棋”理念,加强与凉山州等周边市(州)协作联动,凝聚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放大治理效应。(持续推进,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宣传、民族宗教、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共青团、妇联部门负责)
攀枝花市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导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高价彩礼问题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治理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力度,推动移风易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四川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攀枝花市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制定本导则。
一、明确标准界限,旗帜鲜明反对陈规陋习
1.倡导婚事新办、不收彩礼,反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禁止借婚索财、借婚敛财。积极宣传新时代婚恋观,引导青年婚事新办,推动树立文明嫁娶新风。鼓励利用国庆春节返乡等时间节点举办集体婚礼,倡导家庭婚礼、旅行婚礼等形式。
2.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反对铺张浪费、薄养厚葬,禁止乱建墓地、封建迷信。宰杀牲畜以满足酒席需要为标准,提倡不杀牛或少杀牛、不燃放烟花礼炮,反对鸣枪现象。控制丧礼范围、对象、标准和丧事聚餐(宴席)规模、标准、宰杀牲畜数量等。
3.倡导余事不办、勤俭节约,反对高额随礼、攀比炫富,禁止巧立名目、大办滥办。减少酒席种类、控制规模人数,提倡除红白喜事及60岁以上老人可办整寿外,一般不举办、不参加满月、庆生、升学、谢师、乔迁、入伍、“换裙”、订婚、出国、开业、就业、履新等收礼性宴席。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婚嫁彩礼、人情随礼上限标准以及酒席种类范围、规模上限标准。
二、抓牢关键少数,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
4.出台攀枝花市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高价彩礼问题治理和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等关键少数(以下简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等关键少数)要严格执行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相关规定,不举办、不参加红白喜事及老人整寿之外的各类收礼性宴席,教育引导子女、亲属不举办、不参加规定外的宴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5.修订完善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制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等关键少数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所在党组织、单位和村(社区)的纪检监察组织或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抵制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承诺书,并严格执行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党员践行移风易俗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列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违反规定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组织、有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公开高价彩礼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干涉婚姻自由、索要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炫富比阔、铺张浪费等方面的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坚决查处、通报曝光。对治理工作不力甚至推波助澜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等关键少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教育一批、查处一批、警醒一批。
三、尊重群众主体,发挥基层组织民主自治作用
7.完善村规民约。全市所有村(社区)在2023年3月底前通过合法程序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结合当地实际,把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等移风易俗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明确彩礼上限、宴席规模、招待范围、随礼金额等,通过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上升为村(居)民意志。提倡婚嫁彩礼上限标准不超过8万元(原婚嫁彩礼上限标准低于8万元的地方不超过原标准),各类婚嫁民俗礼金合计不超过1万元,此后逐年递减;非亲属人员参加红白喜事及老人整寿的,提倡人情随礼不超出经济能力,不增加经济负担,不造成精神压力,人情往来不重礼金重情意。
8.加强自我管理。注重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建强移风易俗一线战斗堡垒。村(社区)要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居)民议事会等,成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订者、倡导者、监督者。制定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加大曝光力度。乡镇(街道)包村(社区)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社区)组干部必须亲自参与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说亲订婚、收送彩礼、置办宴席等婚丧事宜关键环节,发现索要收受高价彩礼和违规情况时及时予以纠正制止、教育批评,对屡教不改的纳入“红黑榜”曝光。
9.发挥乡贤作用。吸纳有威望的村(组)干部、村(居)民代表、长者、族长、“德古”等德高望重人员担任红白理事会成员,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推动移风易俗。
10.鼓励自我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红白喜事集中办理场所,为村(居)民举办婚丧宴席提供便利。各地可探索建立农村宴席服务队,明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防止大操大办、浪费攀比。
四、改革婚丧礼俗,遏制陈规陋习
11.推动婚俗改革。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确认”的方式,统筹考虑经济基础、社会文化、民族风俗等,推荐县(区)申报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确定1个县(区)为市级婚俗改革实验区,每个县(区)至少确定1个乡镇作为本级婚俗改革实验区。指导婚俗改革实验区先行一步,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积极倡导婚事新办,着力培育文明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树立婚俗改革标杆。积极宣传新时代婚恋观,引导青年婚事新办,推动树立文明嫁娶新风。
12.创新青年婚介服务方式。鼓励基层妇联主席担任“义务红娘”,利用国庆春节返乡等时间节点举办集体婚礼,倡导家庭婚礼、旅行婚礼等形式。
13.推动绿色文明殡葬。在春节、清明节等传统祭祀节日,大力开展绿色殡葬、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理念。加强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积极引导文明节俭治丧和集中规范安葬。鼓励因地制宜采取花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方式安葬骨灰。加强公墓、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监督方式公开制度,加强殡葬服务机构行风建设,及时纠正不正之风。
五、加强宣传引导,培育现代文明风尚
14.开展主题宣传。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中“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2023年9月,集中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活动,各地各部门一起行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中央移风易俗精神和政策,形成舆论声势。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家庭教育宣传周、家风家教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制作宣传品、发放倡议书,以家风故事分享会、普法宣讲、家庭文明建设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进村(社区)、进学校推动移风易俗。
15.发挥阵地作用。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婚姻登记机关、家长学校、农民夜校、村级宣传载体作用,把推进移风易俗作为文明实践重要内容,引导农民群众坚决抵制婚丧陋习、高价彩礼、薄养厚葬等不良社会风气,共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依托婚姻登记机关、社工站、青年之家、妇女之家、妇女儿童维权站,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树立正确婚恋观,加强婚姻危机干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16.培树文明新风。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关于抵制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相关内容。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探索陈规陋习有效治理模式。开展基层群众自治试点,持续推进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移风易俗主题教育活动、文化下乡工作,培育文明乡风。逐步推广家庭积分激励机制,培树一批最美家庭典型。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大力宣传移风易俗典型家庭故事和优良家风。组织各级各类媒体积极稳妥报道移风易俗典型事例和治理工作的做法成效,组织媒体开展专题采访报道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挖掘选树移风易俗先进典型,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宣传活动。加强微博、微信、短视频等自媒体的规范和引导,加强相关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
六、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奖惩机制
17.压实主体责任。县、乡、村是推进移风易俗的主体。县级党委要把移风易俗摆上重要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导向,统筹调动各方力量,常抓不懈推动农村风气持续好转。以县为单位制定推进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对照工作导则细化治理措施;乡、村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深入组织发动和宣传教育群众,扎实推动落实工作;村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好“前哨”职责,守好第一关。
18.建立奖惩机制。将治理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指标,纳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评指标体系,纳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申报条件和建设目标,纳入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要求,纳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评选标准,治理工作成效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推动不力、引发负面影响的,乡镇(街道)、村(社区)集体评先评优时严格扣分。乡镇(街道)、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治理工作情况将作为评先评优、干部任免、村(社区)组干部参选任职等重要依据。
七、坚持协调联动,推动“一盘棋”治理
19.加强统筹协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高价彩礼治理相关措施纳入部门工作重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全面推进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
20.坚持“三治融合”。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以自治调动村(居)民积极性,以法治保障村(居)民利益,以德治引领村(居)民自觉抵制落后文化、弘扬时代新风。
21.注重市州联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加强与周边兄弟市(州)协作联动,凝聚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放大治理效应。
相关链接:《攀枝花市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攀枝花市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导则》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