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 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5-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进一步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公益金”)管理使用效益,加强公益金使用监督职责,便于社会各方面对公益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市民政局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民政局在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攀枝花市民政局负责民政厅下拨公益金管理工作。根据中国福利彩票公益性、必要性、透明性原则,突出支持重点项目,统筹规划,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备案,坚持科学规范,提出福彩公益金预算,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分配下达资金。为充分发挥公益金使用效益,通过定期调度、现场查看、资金平台跟踪等方式强化监管职能,并按照“谁分配、谁管理、谁评价”的原则,组织报告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自评。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按照《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2〕165号)申报项目,依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确定成都市温江区等50个单位开展2023年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34号)申请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社会组织建设、慈善事业发展等补助项目;依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37号)要求,申请下拨2023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资金。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根据《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93号),积极向民政厅争取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用于符合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规定的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创新试点建设、“三留守”人员探视巡访、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机构床位责任险、高龄津贴等方面。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财政厅、民政厅印发了《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0〕64号),民政厅制定《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系列操作性文件,攀枝花市财政局印发了《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分配管理的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方向为: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93万元。其中:
①仁和区123万元:分别为60万元用于布德敬老院消防喷淋设施改造,49.6万元用于开展“三留守”人员探视巡访关爱服务,11.34万元用于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2.06万元用于购买养老机构床位责任险。
②米易县37万元:分别为15万元用于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7万元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8.3万元用于高龄津贴发放,6.5万元用于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补贴,0.2万元用于撒莲镇敬老院电路改造。
③盐边县33万元:用于红格片区中心敬老院消防改造,改造建筑面积1069.57平方米。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80万元。民政厅下拨彩票公益金80万元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和居家康复指导,提高患者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恢复职业能力。
(3)儿童福利类项目15.4万元。保障对象为全市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岁后在读普通高中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金由省级福彩公益金统筹安排。其中东区:0.6万元,西区:1.2万元,仁和区:6.4万元,米易县:4.5万元,盐边县:2.7万元。
(4)社会公益类260万元。用于支持东区开展慈善慈善城市(城区、县区)试点100万元,支持东区、西区、仁和区、盐边县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建设各10万元;支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20万元。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攀枝花市民政局严格按照资金预算项目安排表确定的项目单位、补助资金用途及补助金额安排使用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国库集中支付等政策,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3﹞13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预算项目安排表的通知》(川民发〔2023〕77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预算项目安排表的通知》(川民发〔2023〕27号)安排进行分配。考虑因素有:充分体现公益属性,突出支持重点,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社会公益项目。坚持科学规范、厉行节约,依法依规安排预算。坚持公开透明、强化监管,统筹规划、讲求绩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
省级福彩公益金2023年具体安排为: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站点建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 、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建设、慈善城市(城区、区县)试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
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个数 |
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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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地域名片慈善城市试点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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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数 |
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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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社区个数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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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经费使用合规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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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建设验收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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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经费下拨时间达标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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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辐射带动当地慈善事业发展 |
效果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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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
效果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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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发展 |
不断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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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
有效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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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福彩公益金影响力 |
显著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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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布局优化和基础设施条件改善 |
不断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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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 |
不断提高 |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民政厅省级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组织对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精神障碍康复站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建设、慈善城市(城区、区县)试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等开展自评,及时上报绩效自评报告、资金使用情况表等,认真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准确、及时反映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绩效,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攀枝花市民政局根据民政厅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额度,结合上级资金分配规定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社会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中切块安排下拨各县(区)资金548.4万元。各业务科室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预算项目安排表的通知》《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预算项目安排表的通知》等文件拟定资金分配方案,上报局党组会审议后,函商市财政局报市政府审议后下达资金指标分配文件。各县(区)民政局依据资金文件和具体项目通知的项目额度、实施内容等推进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省级福彩公益金额度统计如下:
2023年福彩公益金额度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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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资金分类 |
资金计划 |
资金到位 |
资金使用 |
备注 |
合计 |
548.4 |
548.4 |
256.27 |
|
老年人福利 |
193 |
193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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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 |
80 |
80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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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 |
15.4 |
15.4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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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 |
260 |
260 |
209.22 |
1.资金计划情况。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共落实资金计划548.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共实际到位资金548.4万元,占资金计划的100%。
3.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福彩公益金共实际使用256.27万元,占资金计划的46.73%、占到位资金的46.73%。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公益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攀枝花市民政局承担补助县(区)项目资金的分配、监督,报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公开信息等职责。结合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四川省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厅办〔2018〕48号)进行管理。各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及时,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架构与内控管理组织架构一致,主要责任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为财务分管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项目实施责任人为县(区)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
具体实施由县(区)业务股室进行资料审核,县(区)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复核,县(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终审。困难群众个人补助经费采用一卡通发放;采购、施工、服务类项目采用政府集采、签订合同(协议)方式实施。按程序确定承接机构,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图纸设计、财评、项目立项等程序,项目由县(区)民政局组织实施,由具体项目实施单位承办,项目实施完成后,经验收合格,项目资金支付到具体项目实施单位账户。全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一卡通发放每月认真核对增加和减退人员名单,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使受助对象幸福感显著提升。结合项目特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按程序进行实施。在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有关建设标准及规范,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切实发挥彩票公益金投资效益。
(三)项目监管情况。
攀枝花市民政局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通过现场督导、召开会议等方式,加强项目监管,推动项目实施。项目单位负责项目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关和施工进度。县(区)民政局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对项目实施前、中、后进行实地查看,积极听取党员群众及乡镇意见,做到了施工过程全程监管指导,完工后根据验收情况按照财务制度拨付资金,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监管责任,确保项目能按照要求进行建设并能发挥作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老年人福利类。已完成1个敬老院消防喷淋系统主体工程和7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高龄津贴发放已完成支付;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补贴已补贴完成;撒莲镇敬老院电路改造已完成并支付资金。“三留守”人员中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探视巡访已制定实施方案,初步拟定服务清单,目前正在对愿意接受关爱服务的老年人开展摸底工作;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建设项目因需要6个月服务期,项目正在推进中。
2.残疾人福利类。西区河门口街道苏铁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站、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精神康复服务站、同德镇精神康复服务站已完成项目比选签订服务协议并开展服务;西区陶家渡街道花山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站项目因前期未达到政府采购条件导致推进滞后,现正在重新进行政府采购,预计2024年 5月完成比选。
3.儿童福利类。自2023年9月起,开始按季度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累计发放13人次,发放金额1.05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按时足额完成补助发放,发放率达100%。
4.社会公益类。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地域名片慈善城市试点1个已支付资金62.7万元,建设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4个已支付26.52万元,渔门镇双龙村、渔门镇鳡鱼村、国胜乡大毕村3个公共服务设施短板项目已全部完工,项目按照《项目任务书》内容完成建设、质量合格、时效及时,省级补助资金12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二)项目效益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个数4个,当年实际完成4个;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指标1个,当年实际完成1个;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数4个,当年实际完成4个 。
(2)质量指标。
经费使用合规率100%,当年实际完成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机构建设验收合格率100%,达到设计标准和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慈善、精神康复服务等项目实施辐射带动当地慈善事业发展,带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发展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效果明显。通过发放助学金明显减轻18周岁以上在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家庭经济负担,资助其长期求学。通过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补齐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短板、改善老年人生活居住场所,保障老年人安全。
3.可持续影响指标分析。
通过实施彩票公益金项目,我市逐渐建成了一批公共服务设施,优化了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了民政领域服务能力。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有效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居住条件,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高龄津贴发放、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二是通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改善和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就业能力,最终摆脱疾病、回归社会。三是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建设为村民群众服务、活动提供充足的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和自我服务集成,让群众深切感受到两项改革“后半篇”带来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强化治理效能”四大目标任务成果,深受干部群众的好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资金分配充分体现了彩票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彩票公益金在老年人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和社会公益类等项目体现了项目的针对性、时效性,改善了困难群众生活,方便了老年人、残疾人生活,提升了广大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切实解决了群众的服务需求,增进了民政福祉。项目整体社会评价反馈良好。
1.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高龄津贴发放、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等与文件要求和实际相符,符合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要求,能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2.通过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地域名片慈善城市试点,形成东区“慈善+”试点模式,打造慈善新场景10处,推出慈善品牌10余个,辐射带动了全市慈善事业发展。通过实施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建设项目,实现了市、县(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全覆盖,不断健全了市域内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培育了五社联动力量,助力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提升。3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切实解决了群众的服务需求。
3.2023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支持我市新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4个,为登记在册的288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基础评估,提供用药指导、心理辅导、康复治疗、个人生活能力提高、心理疏导、居家照护等服务;整理农疗用地1800平方米,2023年至今组织医务人员为68名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入户面访,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状态,服药情况、生活习惯、对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培训。2023年至今服务重度精神障碍患者400余人次,培训工作人员100余人次,获得了患者及家属的一致好评。
(二)相关建议。
希望上级在项目资金中不断加大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老年助餐服务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提高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用于敬老院升级改造。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