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2019-02-0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我单位主要承担主城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单位。为在站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医疗、返乡、教育矫治、临时安置等项服务。
(二)全面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等政策法规。结合地方实际贯彻落实,积极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并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用热忱的态度面对每一位前来求助的群众。
1.继续探索创新救助方式方法,拓宽救助渠道,加强与公安、卫生、城管和街道社区等单位的联系协作关系,积极研究总结新形势下救助管理和救助保护工作的新路子和新办法,使救助管理和救助保护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2. 坚持站务公开,实行阳光救助,按要求公示我站应公开的各种事项,接受上级民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广大求助、受助群众的检查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和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按规定程序办理。 减少救助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3.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要按照部、省、市上级民政主管部门部署要求,积极探索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继续做好社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经验,推动全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4.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落实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法制民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法制民政建设,组织全站职工开展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救助管理和救助保护的政策法规的学习,全年无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结合6.19开放日、救助宣传月等专项活动开展普法工作
二、单位构成情况
我站为市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数19人,其中管理岗位11个,专业技术岗位5个,工勤技能岗位3个。年末在编人员18人,实际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1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救助管理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307.13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12.48万元,增长4.24%。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收入预算307.13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12.48万元,增长4.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13万元,占10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支出预算307.13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12.48万元,增长4.24%。其中:基本支出288.93万元,占94%;项目支出18.2万元,占6%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7.1296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12.48万元,增长4.24%。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87.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 ;支出包括: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7.1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2.4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增加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58万元,占93.63%住房保障支出19.55万元,占6.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2019年预算数为250.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32.97万元,办公经费37.1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实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25.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9.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住房公积金。
4.项目支出业务运行费3.2万元,救助专项经费15万元。比2018年19.5万元减少1.3万元,减少6.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7.1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3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险。
2、公用经费3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党建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93万元, 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 。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了拨款,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市,州站来我站工作人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32.5%。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了年初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5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和5辆特种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用车及救助人员返乡护送、医疗救助护送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救助管理站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攀枝花市救助管理站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501004】市救助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公开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