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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3年度攀枝花市民政局单位预算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民政2023年度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民政局概况................................................3

一、职能简介..........................................................................3

二、机构设置.....................................................................................................................................4

三、2023年重点工作....................................................................5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7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8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9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1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1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3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民政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县(区)、乡(镇)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

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民政局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非独立核算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1个。         

市民政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科、养老服务科、儿童保障科、人事与财务科

 三、2023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更高水平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大会精神转化成谋划工作的思路、推进工作的举措。以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增强为民服务能力为重点,着力打造“服务民生争先锋党建工作特色品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作风效能建设,从严执纪问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民政队伍。

(二)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更为主动增进困难群众民生福祉。通过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减小低收入人口与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助力共同富裕。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识别、核查、动态调整、监测预警等机制,加大救助力度。落实低保扩围要求,提升保障率。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

(三)提高社区社会治理水平,更有实效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有序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探索社区治理的新模式、新机制、新场景。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强化监管,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和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社工站(室)建设,推进社会组织、慈善、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融合发展。

(四)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有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开展优质民办养老机构与公办养老机构结对共建工作,推动农村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工程。实施社会事务优质服务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婚俗改革,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地名管理,保护传承地名文化。

(五)持续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更加有序推动民政领域稳定发展。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细化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压牢压实安全责任,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有序运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6.6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9.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14万元。攀枝花市民政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296.62 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 1551.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无项目预算,本年度年初预算增加了项目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民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229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6.6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229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万元,占39%;项目支出1404.62万元 ,占6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296.6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51.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初未下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6.6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9.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96.6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51.9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分别是: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5万元;物业管理3.4万元;高龄津贴市级配套资金603.2万元;会理康复院麻风病人生活补助3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市级配套资金470万元、民政专项10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7.97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2.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9.59 万元, 95.34%;卫生健康支出51.89万元,占2.26%;住房保障支出55.14万元。占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838.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及工勤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7.55万元 ,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7.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8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78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5.1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1.99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9.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1.86万元、津贴补贴96.42万元、绩效工资77.38万元、奖金144.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97万元、住房公积金55.9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9万元、退休费1.18万元、生活补助106.60万元、医疗费补助3.04万元。

公用经费112.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44万元、水费1.04万元、电费2.60万元、邮电费3.56万元、差旅费31.21万元、公务接待费2.12万元、工会经费9.19万元、福利费7.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2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8 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0.17% 主要原因是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要求进行公务接待费压减。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来我局检查工作、学习交流人员工作餐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车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福利、区划地名、养老等工作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民政局上一年度及本年度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民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民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2.0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0.8万元,增长 0.72%。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攀枝花市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为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民政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市民政局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1404.62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8.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396.2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物业管理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物业支出,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攀枝花市民政局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单位).xlsx

 

 

审核: 曹永军   责任编辑: 李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