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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民政局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12-3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营造氛围,形成共识,力促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的建议

目前已出台促进养老服务及产业发展政策,并建立政府部署、部门落实、上下联动、相互策应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一是成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的“双组长”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制定了工作议事规则,为养老服务和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编制《攀枝花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实施“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生活品质体系,培育老龄产业发展体系”四大工程,为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奠定基础。三是出台《关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攀枝花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对我市城镇特殊困难老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在用地保障、资金扶持、融资政策、税费优惠、人才队伍建设、医养结合、政府养老兜底等方面实现突破,全方位强化、细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市场全面开放的保障措施。四是我市制定和试行的攀枝花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攀枝花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价通则》《攀枝花市老年康养社区建设基本要求》《攀枝花市养老机构护理区建设基本要求》4项标准于2017年底获准发布,同时建立了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机构星级评定、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等标准体系,全市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科学发展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已成为省级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城市。 

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

(一)不断完善养老政策及规划。

1.完善养老产业政策。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把养老产业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引导养老产业发展的信贷、投资等政策,采取以奖代补、减免费用、信贷支持等措施,积极鼓励、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等非公有资本参与老龄产业发展。对社会力量兴办老龄产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划、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服务项目。支持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社会中介机构发展。

2.培育养老产业市场,构建养老配套产业链。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推动、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老龄产业发展机制。围绕我市2020年建成全国著名阳光休闲康养旅游目的地的目标,引导和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建设,开发生产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重点引导老年住宅、老年康复、老年运动、老年娱乐的研究开发。从满足老年消费需求出发,鼓励企业生产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逐步形成养老服务与商贸餐饮、医疗康复、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度假等领域专业服务联系合作的网络,满足老年人多种需求。

3.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涉老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承接为老服务的作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运作体制,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研究制定涉老社会组织的发展计划,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在为老服务中的作用。

(二)持续推动形成良好的养老氛围。

1.宣传、教育、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尊老敬老孝老助老同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构建和谐攀枝花,建设“中国阳光康养旅游城市”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共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风尚,让我市老年人有强烈的归属感和自豪感。进一步做好“敬老文明号”、“老年维权示范岗”创建工作。及时解决老年人诉求,进一步完善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充分发挥老年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老年法律服务网点的作用,满足老年人维权需求,化解涉老纠纷矛盾率保持在95%以上;审判机关对涉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对侵害老年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不法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对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新闻媒体对歧视、虐待、遗弃、残害老年人的反面现象及时曝光。

2.以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为抓手,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个人、家庭、企业等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全市形成敬老、爱老、孝老的社会环境。

二、关于“充分调研,科学规划,形成养老机构合理布局”的建议

我市已建成公办养老机构31家,其中21家敬老院主要保障农村低保人员,市社会福利院、各县(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主要保障城市三无人员;已许可民办养老机构25家,其中东区11家、西区5家、仁和7家、米易2家,各县区民办养老机构根据市场需求,有满足高层次需求的养老机构,比如东区金域阳光养护院、德铭菩提养护院,也有满足中等和一般需求层次的养老机构,还有专门针对失能的养老机构,如怡福苑。我市所有养老机构均与辖区卫生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从20165月开始,由市卫计委牵头开展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制定了《攀枝花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打造攀西医养(康复)示范中心、普达颐养护理院等一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持续推进医养结合示范点建设,选取3-5个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标准化服务;推进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联动的智慧医养服务和社区医养护签约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进医疗养老联合体建设,建立绿色转诊通道;积极探索医疗与旅游、地产等业态融合发展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开展“全国换住”候鸟医养结合服务。

接下来,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完善工作。

(一)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1.引进和培育养老服务社会力量。加大专业化、品牌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引进和培育力度,已建成的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逐步交由社会力量运营,2018年分别达到城市30%、农村20%2019年分别达到50%40%2020年分别达到80%以上、60%以上。2018年及以后新建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由社会力量经营。

2.健全养老服务设施供给长效机制。支持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企业、医院、社区利用闲置资产向社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建居住(小)区按规定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3.改造居家社区适老化设施。推进社区及居家养老的适老公共设施改造,优先对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或者购买“爬楼机”等智能化养护设施设备。2018年,城市老旧社区完成适老化改造20%、城镇社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机构和老年人活动中心完成养老服务设施改造30%2019年分别达到40%60%2020年分别达到60%以上、90%以上。

(二)推动医疗养老资源融合发展。

1.深化医养融合。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设社区病床及家庭病床,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建立巡诊、送诊、转诊制度。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临终关怀等相关医疗服务。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0%以上,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率100%

2.扩大老年人医保支付范围。2018年,重点为居家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推动将符合规定的医疗等相关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关于“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

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已开展如下工作:一是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库。通过协调公安、人社等部门,进行涉老信息数据的交换、比对、分析,研发数据模型和软件工具,实现自动精准校验、精准比对和精准统计,2017年底完成全市21万多老年人基本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二是培育社会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通过项目引导、免费提供场地、资金扶持等措施,共引导、发展21家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通过政府购买,采用服务券、定向服务等形式,每人每月补助80120元,对城镇低保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全市已有3000多名老人享受此项服务

当前,我市将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机制健全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构筑失能、失智、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特殊群体老年人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探索出不离亲、不离家、不离群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力争做到: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实现“15分钟服务圈”,农村覆盖率80%、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拥有1处养老服务设施,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80%以上、农村60%以上由社会力量运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率100%

四、关于“培养人才,强化管理,提高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的建议

一是我市出台《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才新政七条的通知》(攀委办发〔201726号)《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委办〔2017143号),对我市高校康养专业设置、康养人才技能培训、基地建设给予大力支持。二是以赛促学,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整体素质。20179月,我市组织选拔5名养老护理员到省民干校参加养老护理员比赛;2018年,我市将于3季度对全市养老护理员进行培训。

我市正在开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强全市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加强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按照攀枝花市全年新增机构养老床位所需员工实际,每年须确保培训 200 人以上,促进养老服务队伍知识、人员结构的优化;同时创新养老服务参与渠道:一是鼓励有专长的老年人才参与老年医疗、老年养生、老年科普知识传播及咨询服务,支持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投身社区老龄事业活动,出谋划策,发挥余热。二是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给予志愿者合理回报。到 2019年志愿者服务队伍达到 20000人次以上。三是引导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和个人支持养老事业,大力发展以专项助老基金、专项资助、慈善冠名等具有攀枝花特色的公益慈善活动,形成全社会乐施好善、敬老助老的文明风尚。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18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