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9-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民政局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答复的函
XXX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市老人高龄补贴发放的建议》(第10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每个季度定期发放一个季度的补贴”的建议
2019年,按照攀枝花市财政局、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攀财办〔2019〕24号)要求,我市高龄津贴和长寿生活补贴必须纳入“一卡通”发放。市民政局已将高龄津贴和长寿补贴发放纳入“一卡通”管理,按照资金发放要求,指导各县(区)民政局按月将高龄津贴和长寿补贴通过“一卡通”发放给老人。省级民政部门也明确,在未出台新政策之前,高龄津贴和长寿生活补贴按照现行政策,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
二、关于“验证方式采取书面承诺方式”和“一年验证一次”的建议
在以往的发放工作中,高龄津贴和长寿生活补贴发生超领现象后无法抵扣难以追回,责任人还将被追究责任。高龄津贴和长寿生活补贴纳入“一卡通”按月发放,发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是为了确保不漏发、不超领,为避免超领资金难以追回的情况。市民政局为解决高龄老年人验证困难的问题,充分考虑高龄老年人具体情况,为解决服务老年人“最后一公里”,不让老年人跑路,主动为老年人服务,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指导负责发放工作人员通过部门间数据对比、电话访问、入户上门随访、视频验证等多种方式,主动为老人进行验证服务,不让老年人跑路进行验证,同时对于老人在验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感谢你们对我市高龄津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