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9-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民政局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答复的函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与精神康复、接受职业训练的建议》(第15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内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10月,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和中国残联等4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对全国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2018年5月,民政厅、财政厅、省卫计委、省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80%以上的县(市、区)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市、区),40%的乡镇、社区设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自理率、就业率不断提高。形成一批符合我省实际具有推广价值的技术规范和服务模式,基本建立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2019年,我省在宜宾、资阳、泸州、遂宁、南充、乐山、达州、雅安、凉山等9个市(州)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目前,9个试点市(州)正在积极探索,但尚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二、我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学习省内试点市(州)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草拟《攀枝花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做好试点前期调研工作,摸清精神障碍患者需求。同时积极加强与民政厅沟通联系,争取上级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市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残联部门的配合,争取尽早在我市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