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攀枝花户籍低保对象。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攀枝花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以及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多重残疾中残疾详情包括智力或精神的残疾人)。
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90元/月。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120元/月。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100元/月。
补贴对象为具有攀枝花市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多重残疾中残疾详情包括智力或精神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三级每人每月60元、四级每人每月50元。多重残疾补贴标准按其残疾详情中智力或精神残疾的对应等级执行。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可以同时领取。若您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就可以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