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补领婚姻登记证件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三、受理条件:
(一)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二)当事人持有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
(三)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具有婚姻登记职能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声明书》;
(注意:1.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2.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3.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4.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应提供的材料:
(一)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二)现役军人应当同时提供军人证件及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供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供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四)证明材料。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如有证件信息或人员身份变更,导致现持有的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与结(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或身份证件信息与婚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具体办事材料请咨询婚姻登记机关。
五、办理流程
(一)预约(二)初审(三)受理(四)审查(五)发证。
六、办理机构、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和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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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办公电话 |
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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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攀枝花市东区政务中心负一楼(万达广场对面) |
3933880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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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西区苏铁中路291号 |
3896112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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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仁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攀枝花大道南段1292号 |
2908366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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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米易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米易县城南湿地公园1#楼 |
8172584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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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盐边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盐边县桐子林镇同缘公园内 |
8782812 |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预约方式
(一)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民政发布”,点击“业务办理”后再选择“婚姻登记预约”;
(二)登陆四川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点击“便民服务”栏下的“婚姻登记预约”;
(三)电话预约。
十、监督投诉电话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812-3362312。
附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