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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机构设置

三、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遗体接运、暂存、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和骨灰安葬服务;执行惠民殡葬政策,开展节地生态安葬,推行殡葬移风易俗;丰富和完善殡葬服务供给,提供非基本殡葬服务。

二、机构设置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是攀枝花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共设置办公室、火化股、驾驶股、业务股、公墓股5个股室。

三、2023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二)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补齐基础短板。改造设施设备,优化治丧环境,对公共厕所及园区堡坎进行改造,补齐安全设施短板,排除安全隐患,为治丧群众提供舒适整洁的治丧环境。

(四)对墓区可用地进行整体规划:老墓区绿化改造,新墓区绿化设计,改造墓区水管管网。

(五)持续巩固森林草原防灭火成果,引导广大群众绿色祭祀。

(六)持续开展阳光殡葬·用爱送行品牌的创建,争取与省内同行交流学习的机会,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培训培养一支专业队伍,提升服务水平。

(七)持续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强殡葬文化进社区宣传活动,增加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打造殡葬品牌,树立行业形象。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化市殡葬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6.3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4.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3万元。攀枝化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656.31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37.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无项目预算,本年度年初预算增加了项目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65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6.3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65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41万元,占39.27%;项目支出1005.9万元,占60.7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56.31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37.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无项目预算,本年度年初预算增加了项目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6.3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4.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56.3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37.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增加了项目预算,分别是殡葬业务运行费1000万元,信息系统维护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2.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4.45万元,占94.46%;卫生健康支出44.43万元,占2.68%;住房保障支出47.43万元,2.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46.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3.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3年预算数为145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职工人员经费、中心日常运转及退休职工经费,确保完成职能工作。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0.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7.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0.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3.46万元、津贴补贴13.97万元、绩效工资261.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3万元、住房公积金47.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万元、退休费0.21万元、生活补助32.89万元、医疗费补助1.12万元。

公用经费56.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7万元、水费0.89万元、电费2.22万元、邮电费0.39万元、差旅费17.75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工会经费7.78万元、福利费3.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2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7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1.33%主要原因是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行公务接待费压减。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1辆,大型客、货车0辆,其他车型10辆(殡葬专用车)。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车0辆、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7万元,用于1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遗体接运等工作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上一年度及本年度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上一年度及本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005.9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0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5.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为退休职工目标奖及住房补贴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为维持单位的正常运转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业务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15.信息系统维护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的支出。

16.物业管理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物业支出,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xlsx

审核: 曹永军   责任编辑: 李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