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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政局 “心灵绿洲”攀枝花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微站点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因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需要,攀枝花市民政局拟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取具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服务机构,现将比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仁和区中坝乡、米易县得石镇心灵绿洲攀枝花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微站点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他相关对象提供以下服务:

)基础服务

1.组织专家对患者进行评估;

2.筛选服务对象并制定康复方案; 

3.建立患者档案;

4.电话随访。

)常规服务

1.开展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健康教育促进、兴趣特长培养等站点集中服务,每次服务时长1小时,每月开展1次。

2.开展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服药指导、病情监测与评估、心理咨询与疏导、家庭支持服务、健康宣教等居家上门服务,每次服务时长1小时,每季度1次。    

)特色服务  

为患者提供社会救助、就业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心理情绪辅导、知识分享等,促进患者成长和发展。每次服务时长1小时,每半年1次。

(四)家属服务

开展照护者减压互助、照顾技能提升及改善家庭关系培训会,每半年1次。

三、服务人数

1.仁和区中坝乡精神障碍患者370人次/年;

2.米易县得石镇精神障碍患者200人次/年。

、服务期限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预算资金8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市级福彩公益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

、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攀枝花市民政局提交报名材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参加比选单位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由比选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提交比选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项目承接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比选资格条件

(一)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承接机构须具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

(三)服务团队应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如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或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精神专科医师等专(兼)职工作人员。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八、提交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

      (六)报名单位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截图查询结果(其中,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页面须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内容包括: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网页须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网页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只能设置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七)响应文件(密封)

、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5922日至926日(5个工作日),攀枝花市民政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53号)507室。

    十、比选时间和地点

202592915时在攀枝花市民政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53号)二楼会议室进行比选。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双,联系电话:0812-3362074

 

附件:1.评分办法

2.比选报名表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5922

 

附件下载:

附件1.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doc

附件2.比选报名表.doc

审核: 刘双文   责任编辑: 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