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明确市级社会团体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按照民政部、民政厅有关改进社会团体审批事项的要求,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明确市级社会团体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关于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关于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申请筹备审批事项;关于社会团体会费事项。
关于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中明确市民政局不再受理“法律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及其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备案”,“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的申请,不再换发上述机构的登记证书,不再出具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刻制印章的证明。
关于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中明确取消全市性、跨县(区)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申请筹备审批环节。
关于社会团体会费事项中明确社会团体通过的会费标准,不再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政策文件:http://mzj.panzhihua.gov.cn/zwgk/zcfg/zcwj/43989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