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殡葬服务场所实行禁燃禁放的通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1-27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7-01-24
- 发布日期:2017-01-24
- 文 号:无
市民朋友:
为保护环境,严防火灾,倡导安全文明祭祀,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现就全市殡葬服务场所实行禁燃禁放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区域
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内,包括市殡葬服务中心、各县(区)殡仪服务站、公墓(含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堂等殡葬服务场所。
二、实施内容
(一)严禁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殡葬服务机构;
(二)严禁燃放烟花、鞭炮、孔明灯等;
(三)严禁焚烧冥币、纸钱、香蜡、花圈、遗物等所有祭祀用品;
(四)严禁在吸烟室以外的场所吸烟。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进入祭祀服务场所时配合做好相关登记和例行检查。
(二)提倡市民朋友采用网上祭祀方式,登录“攀枝花公众祭祀网”或“仁孝四川”进行祭祀(登录方式1:微信小程序搜索“攀枝花公众祭祀网”;登录方式2:微信小程序搜索“仁孝四川 绿色祭奠”;登录方式3:网址http://www.scsbzxh.com/;登录方式4:网址http://pzhwsjs.cn/homepage)。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报警。
本通告自2022年1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4日
相关链接:政策解读:关于《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殡葬服务场所实行禁燃禁放的通告》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