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务: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负责社会救助、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与社区治理、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促进发展、社会工作、殡葬、婚姻、干部人事、意识形态、党风廉政、机关党建工作。分管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管理科(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科)、社会事务科、机关党委。联系市救助站(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殡葬服务中心(市殡仪馆、市青山公墓所)、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履行分管联系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
工作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社会福利、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儿童福利、收养登记、目标管理、作风效能建设、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建议提案办理、信访维稳、保密机要、综治安全、法规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人事与财务科(财务工作)、社会福利科、养老服务科、儿童保障科。联系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履行分管联系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