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规划财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福利、儿童保障、收养登记、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福利科(儿童保障科)。联系市儿童福利院(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履行分管联系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
工作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共同富裕(统筹目标绩效管理)、作风效能建设、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建议提案办理、信访维稳、保密机要、安全综合管理、干部人事、意识形态、党风廉政、机关党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老年福利、老龄工作。分管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养老服务与事业发展科(老龄工作科)、机关党委。联系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站(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履行分管联系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