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6-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相关规定,攀枝花市民政局将对市级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社会组织)开展2019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所辖社会组织按时进行年度报告、参加年度检查。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和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严肃处理。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因素,此次年检不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年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延后至7月31日。
附件:1.2019年全市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事项须知附件1.docx
2.2019年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事项须知附件2.docx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