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金发放
二、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2.《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
3.攀枝花市民政局、攀枝花市财政局、攀枝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的通知(攀民政〔2016〕44号)
三、申请条件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攀枝花市户籍低保对象。
四、补贴标准
2016年按每人每月60元执行,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
五、办理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本人户口簿(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残疾人证》(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四)本人有效期内《低保证》(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五)本人社保卡复印件1份。
六、办理流程
(一)窗口受理: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携带材料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窗口申请,审查合格后受理。
(二)初审:乡镇(街道)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平台,受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
(三)审核:县(区)残联对申请人是否持有残疾人证进行审核。
(四)审批:由县(区)民政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体系中。
七、办理机构、办理地点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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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办理地点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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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民政局 |
攀枝花大道东段211号 |
0812-3886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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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民政局 |
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312号 |
0812-3885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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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民政局 |
攀枝花大道南段1294号 |
0812-290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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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民政局 |
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12号 |
0812-8179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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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 |
盐边县桐梓林镇西城街39号 |
0812-8657284 |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5:00-18:30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办结。
十一、监督投诉
市民政局福利科:0812-3362074
十二、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