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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政局

残疾人两项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金发放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金发放

二、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2.《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

  3.攀枝花市民政局、攀枝花市财政局、攀枝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的通知(攀民政201644号)

三、申请条件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四、补贴标准

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11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二级重度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

五、办理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本人户口簿(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残疾人证》(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四)本人社保卡复印件1份。

(五)本人承诺书。

六、办理流程

(一)窗口受理: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携带材料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窗口申请,审查合格后受理。

(二)初审:乡镇(街道)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平台,受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

(三)审核:县(区)残联对申请人是否持有残疾人证进行审核。

(四)审批:由县(区)民政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体系中。

七、办理机构、办理地点和联系电话

办理机构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东区民政局

攀枝花大道东段211号

0812-3886002

西区民政局

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312号

0812-3885892

仁和区民政局

攀枝花大道南段1294号

0812-2900067

米易县民政局

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12号

0812-8179659

盐边县民政局

盐边县桐梓林镇西城街39号

0812-8657284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500-1830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办结。

十一、监督投诉

市民政局福利科:0812-3362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