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金发放指南
二、设定依据:
《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残疾人联会关于将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的通知》(攀民政〔2023〕85号)。
三、申请条件:
攀枝花市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多重残疾中残疾详情包括智力或精神的残疾人)。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三级每人每月60元、四级每人每月50元。多重残疾补贴标准按其残疾详情中智力或精神残疾的对应等级执行。
五、办理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本人户口簿(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残疾人证》(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四)本人社保卡复印件1份。
(五)本人承诺书。
六、办理流程
(一)窗口受理: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携带材料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窗口申请,审查合格后受理。
(二)初审:乡镇(街道)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平台,受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
(三)审核:县(区)残联对申请人是否持有残疾人证进行审核。
(四)审批:由县(区)民政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体系中。
七、办理机构、办理地点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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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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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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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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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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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大道东段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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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388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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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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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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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3885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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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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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大道南段12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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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9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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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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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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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8179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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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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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桐梓林镇西城街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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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8657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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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5:00-18:30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办结。
十一、监督投诉
市民政局福利科:0812-3362074